少年涉「私了」途人 認暴動等罪候判

2023-01-06 00:00

三年前年初二晚上,大批示威者旺角集結,有男途人遭黑衣人「私了」。右圖為涉案被告馬俊棋。 
三年前年初二晚上,大批示威者旺角集結,有男途人遭黑衣人「私了」。右圖為涉案被告馬俊棋。 

(星島日報報道)三年前年初二晚上,大批示威者於旺角集結,紀念「魚蛋暴動」四周年,期間男途人因不滿路面擺放發泡膠箱將它踢走,而遭大批黑衣人包圍「私了」。涉案二十一歲男學生被控暴動、傷人及非法禁錮共三罪,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兩罪,案情指被告曾踐踏受害人和踢其膝蓋;餘下非法禁錮罪則存檔法庭,不予起訴。被告須還柙至本月十九日判刑。 

案情指,警方就「香港本土起義」申請於案發當日舉行的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惟仍然有大批人士參與,其後演變成暴動,至少三人遭示威者群毆,包括本案受害人。示威者約晚上九時半起集結在一起,他們用保鮮紙封路令車輛前進不便,亦有人展示港獨旗幟和焚燒路面雜物,縱使警方已多次警告,示威者仍拒絕散去。及至約十一時,一名戴V煞面具的男子於砵蘭街「永旺麻雀娛樂」外的行車路持續呼叫「死黑警」的口號,又用強光照射警方,無戴口罩的被告站在他不遠處,不時和應口號。
踢走發泡膠箱遭圍毆

翌日凌晨一名四十多歲的男子X獨自走到涉案路口,遇上被告、V煞男在內約七人。X把路面上的發泡膠箱踢走,遂被黑衣人推在地上拳打腳踢,X受襲後重新爬起,有人近距離拍攝他。X撥開該人手機,隨即再遭迅速包圍,被告叉X後頸令其倒地,繼而踐踏他和踢其頭部四次,另有人用玻璃樽重擊X頭部。X被送往醫院治理,頭部有傷縫了七針,另膝蓋亦有擦傷。事後被告等人躲進餐廳躲避警方,最終遭發現被捕,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見個光頭佬咁串,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

被告馬俊棋,被控於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至翌日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他另被控於一月二十七日在同地,將X非法及損害性禁錮,違反其意願將他羈留;以及非法和惡意傷害他。案件編號:DCCC 66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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