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女教師遭撤聘獲賠69萬

2023-01-04 00:00

女教師獲福榮街官立小學聘用,但被教育局取消。
女教師獲福榮街官立小學聘用,但被教育局取消。

(星島日報報道)女教師前年直接向福榮街官立小學遞交履歷後,成功獲聘成為「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NET教師),但教育局指官立學校只可從教育局取得應徵者的履歷,女教師最終因「程序錯誤」而被取消聘請。高院法官高浩文去年裁定教育局決定違反公法責任,女教師指自己名譽受損、身心受創 ,希望連本帶利申索逾一千六百萬港元,高浩文法官昨裁定女教師僅獲賠償六十九萬元。教育局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並會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再考慮是否作出跟進。
本案申請人為Tong Wai Yee Winnie(譯音:唐慧儀),答辯人為教育局局長及教育局。高浩文法官早前判唐司法覆核勝訴,下令教育局須向她賠償,而她要求教育局連本帶利賠償一千六百零四萬元,包括一般損失三百萬元、不獲聘請涉案兩年職位的收入損失近一百九十五萬元,以及未來收入損失近一千一百萬元。
官指教育局違附屬合約

唐指她因本案承受巨大精神及心理壓力,在求職過程中感到恐懼和焦慮,她被冠以「麻煩製造者」之名令其名譽掃地,故指案件涉及嚴重誹謗,令她失去自信心及自我價值感。她即使勝訴後亦會回想起過去事件,令她思想和情緒變得負面。女教師亦指教育局沒有道歉,局方應就此賠償三百萬元,以彌補遭受傷痛及名譽損害。律政司則批評有關申索嚴重誇大,又沒有醫學證據所支持。

法官指唐屬於局方指定的人才庫中,符合相關教師資格,學校有權在人才庫中,揀選人選。而她經公開及透明的面試後,獲甄選為最佳人選,涉案學校亦告知唐成功獲聘後,唐確實接受了聘任,即使沒有簽署任何書面合約,亦是具約束力的附屬合約,而教育局則干預招聘過程,違反了附屬合約。法官認為唐只應得她不獲聘兩年的收入及教師註冊費損失,裁定應得近七十萬元賠償。

教育局重申局方在招聘員工事宜(包括官立學校的教師)上,一向遵守相關的規定,嚴謹行事,以保障學生的福祉、及確保甄選員工的準則和程序公平公正。教育局表示它已檢視官立學校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的聘任工作,完善相關機制,並確保所有官立學校和申請人清楚知悉有關安排。   案件編號:HCAL 12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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