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仔餅」與同窗 開槍案各囚6年

2022-12-01 00:00

綽號「熊仔餅」的周柏均(圖)與舊同學胡子鍵各被判入獄6年。
綽號「熊仔餅」的周柏均(圖)與舊同學胡子鍵各被判入獄6年。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大三罷」,綽號「熊仔餅」的二十一歲男生周柏均在西灣河試圖搶槍而被交通警開槍射中右腹,他與舊同學胡子鍵被控企圖搶劫和阻差辦公兩罪,周另被控一項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罪,兩人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法官謝沈智慧昨指,兩被告明顯是預先計畫參與聚集的滋事分子,以「惡霸」姿態,恃着人多勢眾欺負獨自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而周被捕後更趁機拔足而逃,做法是經過計算,二人傷勢亦完全是咎由自取,判處二人各監禁六年。
法官判刑時指,案發當日民眾堵路令交通癱瘓,兩名被告是參與集結的滋事分子,眼見身穿制服的警員獨自正在執行職務,仍然尾隨挑釁,以「惡霸」姿態,恃着人多勢眾欺負警員,公然挑戰警方權力。法官稱兩名被告犯案時雖然手無寸鐵,並非持械搶槍,但他們糾黨犯案,罪加一等。當時社會氛圍對警方不滿,民眾對警員懷有敵意,兩名被告的行為容易挑起現場情緒,迅速令情況急劇惡化,令涉案警員陷入險境。
被捕後逃跑 明顯計算過

法官表示周柏均被制服後以「搶槍罪」被捕,聲稱想脫去背囊,但趁機拔足逃跑,行為明顯經過計算。周雖然指自己事後患腸沾黏後遺症,多次入院治療但醫生未能找出根治方法,劇痛情況可能會繼續惡化,如未及時治理,嚴重時可能有生命危險。胡子鍵亦表示事後還有創傷後遺症及抑鬱症,出現情緒困擾、回閃、發噩夢。

辯方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求情稱,醫生建議周少食多餐,但懲教署不允許,另投訴指周每天應服藥五次,但懲教署只能安排三次服藥。惟法官稱她聽到周的投訴後感到少許驚訝,皆因她近日曾處理的案件有一名被告為三期癌症患者,但卻稱讚懲教署的醫療安排,令他成功醫治癌症,認為如囚犯身體不適,應能獲得適當的治療。
官斥誇張傷勢誤導法庭

法官引述其他醫療報告指,周的腸沾黏情況在手術後隨即自行瘉合,雖然腸道偶有痛楚,但經過保守而非入侵性的診治後情況好轉、穩定且理想,認為與周所指的情況完全不合。法官指斥周對自己傷勢屬於誇張失實,故意誤導法庭。兩名被告傷勢完全是咎由自取,事發後康復情況理想及穩定,情況絕不嚴重,其健康情況及家庭環境不構成求情因素,兩人全無悔意。法官考慮到本案全部罪行源於同一事件,乃判兩人各入獄六年。

本案兩名被告依次為二十一歲男學生周柏均及二十歲男學生胡子鍵。同被控於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在西灣河太安街,筲箕灣道與成安街十字路口附近,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A;及企圖劫去A的一支警槍。周另被控於同日同地,企圖從A的合法羈押逃脫。

案件編號:DCCC 47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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