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生「藏武」判入更生中心

2022-11-18 00:00

涉案被告十八歲女生關海翹(白口罩)。
涉案被告十八歲女生關海翹(白口罩)。

(星島日報報道)三名未成年學生前年七一遊行後於北角一大廈梯間遭警員截停,被搜出卡式石油氣連火槍、伸縮棍及錘子。三人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三罪,先後承認控罪或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王證瑜昨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採納報告建議,判三人入更生中心。

王官早前裁決時引述辯方自辯,聲稱他們並非參與示威,只是去現場觀望和感受氣氛,且案發時不知道背囊內有火槍,得知後表示驚訝和受騙。王官反駁被告走到大廈後樓梯位置,更逗留四十分鐘之久,其背囊內亦保管有關的學生證、示威常用物品包括防毒面罩、護目鏡和手套等,因此合理推斷認為二人是有意圖損壞財產。

被告依次為現年十八歲女生關海翹及兩名十六歲男生。關與次被告被控於二○二○年七月一日,在北角僑興大廈二樓梯間保管一支卡式石油氣連火槍,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第三被告被控於同日同地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支伸縮棍,及保管一個錘子,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案件編號:ESCC24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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