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危樹擊斃村民 地署道歉追究承辦商

2022-11-01 00:00

梧桐寨村上周五有村民自行修樹時,不幸被塌下樹幹擊斃。
梧桐寨村上周五有村民自行修樹時,不幸被塌下樹幹擊斃。

(星島日報報道)大埔林錦公路梧桐寨村上周五發生塌樹意外,村民自行修樹時不幸被塌下樹幹擊斃。地政總署署長黎志華昨日承認,早前曾接獲村民關於枯樹的投訴,樹木亦已被評估屬高風險,惟承辦商和該署均延誤處理,其中承辦商更在意外發生後當日才提交樹木的視察報告。黎志華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並就延誤處理事件深表歉意。他又指,會追究承辦商責任,包括終止其投標資格,該署亦承諾會探討改善樹木管理及處理樹木投訴的機制。
梧桐寨村村民丘玉生事發時與村民處理村內枯樹,被突然塌下的樹幹擊中,送院搶救後不治。村長丘觀連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說,早在八月已投訴有枯枝掉下,質疑當局為何不預先處理,現時有人命傷亡才重視,直斥政府「死了一個人才緊張,之前人家投訴你當沒事。地政總署視若無睹,那棵樹你來到都見到很多枯枝!」

黎志華在電台節目承認,梧桐寨村村長於八月十九日曾致電1823,投訴樹木有枯枝掉下,該署八月二十二日通知承辦商跟進,承辦商一星期後到場視察及評估,當時判斷該枯樹屬高風險但毋須即時移除。按照機制,承辦商須在視察後三日向該署提交報告。該署在九月及十月曾兩度催促承辦商提交報告,但對方直至上周五事發後、於當日黃昏才提交。
黎志華:或終止投標資格

他直指,承辦商延誤處理是不可接受。他亦承認,地政總署在事件上有監督責任,實責無旁貸。因須確保有人繼續跟進樹木投訴,故相關承辦商仍繼續工作,但承諾會追究承辦商的責任,會視乎嚴重程度決定懲處方式,包括終止其投標資格。黎志華說,目前最重要是先解決安全問題,地政總署的樹藝師及承辦商已於上周六檢視梧桐寨村一帶共六十棵樹,其中八棵已被即日移除,其中十七棵無即時危險,但建議移除;另有十五棵枝葉茂盛,需要修剪及繼續跟進。他已委派該署副署長檢視部門的樹木管理及投訴機制。

教育大學地理與環境科學研究講座教授詹志勇認為,該樹木枯死已有一段時間,倒塌風險相當高,承辦商理應即時圍封。他又指,承辦商應根據風險制定流程,又建議政府設立特定部門,專責管理樹木。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直指,外判並不代表把責任也外判,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統籌並投放更多資源,為九個主要樹木管理部門開設足夠公務員人手編制,加強巡察、從速訂定合理的人均樹木護養比例。政府亦應提高對承辦商的罰則,加強監察他們的工作表現,並為全數樹木進行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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