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力軍集團三悍將同日判刑

2022-09-22 00:00

鄧恢林(圖)、龔道安及劉新雲,昨日同日獲刑。
鄧恢林(圖)、龔道安及劉新雲,昨日同日獲刑。

(星島日報報道)中共二十大前夕,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集團的三名悍將,前上海市公安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長鄧恢林,及山西省公安廳長劉新雲,昨日同日一審宣判。法庭指三人分別受賄七千多萬元、四千多萬元及一千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分別被判處終身監禁、入獄十五年及入獄十四年。預料孫力軍也將在近期被重判。
公安部原副部長孫力軍在二○二○年落馬之後,官方痛斥其「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成夥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強調肅清孫力軍政治團夥流毒影響。今年年初,央視反腐專題片《零容忍》,首度披露孫力軍政治團夥成員,除了上述三人,還包括中共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

龔道安案由河北唐山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指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咸寧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局長,上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七千三百四十三萬餘元。
前上海公安局長受賄7000萬

鄧恢林的案件由河北保定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指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宜昌市公安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四千二百六十七萬餘元。

劉新雲的案件由河北廊坊市中級法院宣判。法院指劉新雲利用擔任山東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菏澤市公安局局長、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一千三百三十三萬餘元。

另外,劉新雲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值得一提的是,反腐專題片《零容忍》披露,經孫力軍運作,劉新雲調任公安部網安局局長,他私下向孫力軍違規提供大量重要網絡輿情。孫力軍從受賄所得中拿出資金為龔道安解決孩子住房、安排親屬工作等方面問題。龔道安不僅自己為孫力軍效命,還幫其經營充實「小圈子」。 

中紀委指鄧恢林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王立科喪失政治原則,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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