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偷鮑魚表證成立候判

2022-08-27 00:00

遭停職的三十歲被告黃敬修盜竊罪表證成立。
遭停職的三十歲被告黃敬修盜竊罪表證成立。

(星島日報報道)曾多次在警方公開片段露面的時任公共關係科高級督察,前年涉嫌在總部辦公室內偷走兩罐尚品即食鮑魚,他否認一項盜竊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有份協助分發鮑魚的警員供稱,房間內的九罐鮑魚屬於特別分組的職員,不過督察或長官級的人員均可入房。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則可見被告走向放置鮑魚的櫃子前,把鮑魚放入外套口袋中。裁判官溫紹明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下月二十八日裁決。
片段見放入外套口袋

隸屬社交媒體傳訊組(特別分組)的警員李伯勇供稱,案發前一日奉警長蔡偉青的指令將九罐鮑魚貼上紅色貼紙以作標記,然後把它們放在辦公室儲物櫃,並告知其餘八名同事有權享用該些食品。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顯示了被告進入特別分組的房間,先將一支原本對外的鏡頭擰轉,隨後走向放置鮑魚的櫃子彎腰,將鮑魚放入外套口袋中。李表示,當時部門有裝修工程進行,因此安裝了鏡頭,以他的認知,房內的鮑魚屬於特別分組的九位職員。溫官問到,是否除該九人外,其他督察或長官級的人員都可入房,李同意。

與被告同組的女督察黃凱儀表示,二人從來無談及有關鮑魚的話題,不過被告曾提及覺得分發物資可有更高透明度。黃同意在此方面應有改善,但她沒深究同事做法。黃又稱印象中有收過鮑魚,惟不記得是否同事親手轉交予她,而被告未曾給自己鮑魚,只從對方手中收過湯包和飲料。

現已遭停職的三十歲被告黃敬修,被控於二○二○年十月八日,在灣仔軍器廠街香港警察總部大樓十一樓偷竊兩罐即食飽魚,而上述物品為香港警務處的財產。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二七五七—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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