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喬映瑜今刑滿返港 料再被捕

2022-08-22 00:00

兩名未成年疑犯廖子文及黃臨福,於前年十二月被遣返回港。
兩名未成年疑犯廖子文及黃臨福,於前年十二月被遣返回港。

(星島日報報道)十二名涉嫌干犯反修例相關案件的港人,前年潛逃離港期間,在內地水域被中國海警拘捕,當中十人先後被押送回港,其中喬映瑜及鄧棨然因涉嫌組織偷渡罪,於內地分別被判監二至三年,當中喬女因服刑期滿,將於今日出獄返港。據悉,她因涉嫌與本港一宗製造炸彈案有關,離開內地後將轉交香港警方拘捕。

涉上水炸彈案被通緝

資料顯示,女疑犯喬映瑜因涉及二○二○年初一宗在上水製造炸彈案而被通緝,她今日返港之際,新界北總區人員會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五十五條「製造或管有炸藥」將她拘捕,隨即帶返警署。

十二名港人非法潛逃離港被捕時,年齡介乎十六歲至三十歲,各人分別為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喬映瑜。

案情披露潛逃計畫細節,各被告及其他共犯仔細分工,包括接受駕船課程、購買物資、安排出逃前供藏匿的「安全屋」等,部分人獲金主出資支付潛逃費;十二人與「表哥」、「廢中」、「Benz姐姐」及「恩典」等人,事前透過Telegram等程式及多次親身會面商討計畫,包括如何經海路逃往台灣,例如乘坐貨船,並獲告知台灣陸委會人員會向他們提供庇護。

庭審又披露,鄧棨然及喬映瑜準備偷渡前期,已與「上家」商議偷渡計畫,並被安排組織策劃偷渡。鄧棨然購買快艇,在安排下學習基本駕駛快艇的技能,並負責駕駛偷渡快艇,喬映瑜則負責與其他涉案人員聯絡。

前年八月,眾被告分作多路出發,當中兩人隨鄧先往西貢登船,其他人則由同夥司機送到布袋澳,再與他們會合。抵達布袋澳後,他們在喬和「Zizi」指揮下協助搬物資上船後,十二人便登船啟航,但其後被內地海警截獲。除廖子文及黃臨福於二○二○年十二月遣返回港,餘下被告均於去年三月回港被捕。

喬映瑜及鄧棨然因涉組織偷渡罪,於內地分別被判監二至三年,於鹽田看守所服刑至今,喬映瑜今日服刑完畢出獄,但雖面對製造或管有炸藥罪,離開內地後將轉交警方拘捕帶署,鄧棨然估計在明年才刑滿出獄返港。

僅鄧棨然仍在內地服刑

十二名港人其中十人先後被押送回港,除李宇軒的案件分拆處理,其他人均被加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上月當中七名被告認罪後,各被判囚十個月。 

另外,李宇軒去年八月於高等法院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現正等候判刑;十七歲越南籍學生黃臨福去年七月承認企圖縱火、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判入教導所;三十一歲機械技工黃偉然今年五月承認本身涉及另一宗案件的製造爆炸品罪,妨礙司法公正罪獲存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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