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空少辯指國泰容因身心健康理由外出

2022-08-17 00:00

國泰兩名前空少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右)上庭應訊。
國泰兩名前空少黃昱龍(左)及劉諾宏(右)上庭應訊。

(星島日報報道)國泰航空兩名前空少涉去年十二月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流入本港。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兩名被告先後出庭自辯,均稱公司容許他們因應身心健康理由而外出,故認為探訪朋友、外出用膳等是許可的。其中四十六歲空少更指,公司自疫情起有意大規模裁員,一度情緒低落,但獲同案被告開解,故他抵港翌日便上門探訪對方,並贈送聖誕禮物。所有證人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六日作結案陳詞。

四十六歲首被告黃昱龍自辯表示,同意機組人員有責任熟習醫學監測的要求,而經理會在航班前開會講解有關檢疫安排的通告,惟鑑於時間所限,只會解釋部分內容;他每次出勤前均會閱讀通告,自言案發時「睇得好清楚無違反入面嘅規矩」,不認為自己因此失去工作。

控方引述通告指,如非進行購買糧食、必需品等「日常必要活動」,否則機組人員應待至取得核酸檢測的陰性結果才可外出,質疑探訪朋友並非豁免。黃回應稱,通告上並無列出何為「日常必要活動」,也不同意探訪朋友及購買日用品性質完全不同,故相信送禮物及探訪朋友是容許的。
買食物順道買禮物贈友

問及為何在抵港翌日就出門探訪四十五歲次被告劉諾宏,黃解釋公司自疫情起有意大規模裁員,他感到情緒困擾,幸獲劉開導,認為此舉符合國泰內部電郵所指,接受醫學監測期間,可因應身心健康理由外出的目的。控方追問,即使如此黃也無必要如此緊急地探訪劉。黃則表示並非緊急原因,但電郵稱可探朋友,他當時又打算出門買食物,故順道買禮物贈予劉,否認是有目的地探對方。

劉同樣選擇自辯稱,因當時獲告知居在海外的外甥女及姐夫染疫,惟劉父因電話故障未能聯絡二人,故他在網上購買一部新手機給父親,並打算叫對方到門市取貨。惟及後發現需要他本人親自取貨,因此在案發當日到又一城陪同父親取貨,再與父在望月樓吃飯,並幫父親設置新電話。控方質疑,此舉與劉的身心健康無關,劉則解釋,不忍看到父親因聯絡不上外孫女而感到擔憂。

劉又言,他因皮膚問題急需更換家中牆紙以防漏水,故在抵港當日與黃會面後,外出領取早前訂取的牆紙。控方指出,劉大可請朋友代取包裹,但劉卻稱朋友不多,沒有人可以幫忙;而黃探訪後,劉擔心對方迷路而送他搭巴士。

他最後重申,深信自己送朋友搭車、外出取電話、與父親用膳等均符合「有助身心健康」的定義,不同意控方指稱其三日內兩度違規。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八八——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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