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警第3次上按摩院「500元揀了手淫服務」

2022-08-10 00:00

案中被告胡炳雄出庭應訊。
案中被告胡炳雄出庭應訊。

(星島日報報道)警務處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去年懷疑光顧無牌按摩店,三女一男被控管理賣淫場所等六罪,案件昨續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喬裝顧客放蛇的警員供稱,第三次行動當日在按摩店房間內致電在附近待命的同袍,期後女按摩師向他表示能提供手淫及脫掉衣服手淫兩種服務,「揀一個,我淨係做呢兩樣」。臥底警最終選擇了較便宜的五百元手淫,未幾警方依計畫上門「警察!開門!」該按摩師即時神色慌張說「差佬呀,快啲着返衫。」


偵緝警員郭建燊表示,他第三次放蛇行動時進入房,並致電通知在灣仔譚臣道待命的同袍,洗澡後按摩師Julia進來指示他睡在上,替其按摩肩頸膊頭等多個部位。Julia問他「五百蚊定六百蚊?揀一個,我淨係做呢兩樣」。Julia續解釋指前者是「打飛機」,後者是「除衫『打飛機』」。郭選擇了五百元的服務,約三分鐘後大廳傳來吵鬧聲,隨即有人敲門稱「警察!開門!」郭見Julia神色慌張,着他趕快穿回衣服,警員敲門後郭向對方講述事件經過。之後他步出客廳,見被告李亦晴和元秋香坐在沙發上,二人當場被捕。

警察上門 按摩師着穿回衣

控方昨播放一段在按摩院Telegram頻道發布的影片,顯示了其格局及室內布置。郭在辯方資深大律師李頌然盤問下同意行動的不同階段均有看過影片,不能肯定事發前資訊是否曾經遭刪除。辯方指,郭首次放蛇後在證人供詞記錄詳情時,沒有提及李亦晴和元秋香戴口罩,郭回應說「講漏咗」。郭亦承認部分行動紀錄不理想,分別寫得不夠仔細和寫錯。辯方質疑此為郭一貫的行事作風,又指紀錄非全部真相,他根本無在首次及第二次放蛇到訪按摩院。郭對說法一概否認。

辯方並引述郭的記事冊寫到,首次放蛇後他於四時四十五分返回警察總部,但證人供詞卻是四時撰寫,郭對此表示並非記憶猶新。代表被告胡炳雄的大律師Oliver Davies指出,郭案發當日的事記不清楚,現在卻反而能在庭上說明。

兩女被告當場被捕

裁判官溫紹明問到,一般證人會在記憶清晰時先作簡短記錄,隨後在合適時間才提供全面供詞,郭的說法是否代表他將做法調轉,即先詳述供詞才在記事冊補回,郭同意。

據早前消息指,前國安處處長蔡展鵬懷疑去年三月光顧按摩店遇上同袍上門查牌,當時他正在店內接受按摩,事件揭發後蔡一度休假接受紀律調查,其後平調任人事及訓練處處長。辯方昨日盤問時透露有一名警長及兩名警員遭停職受查,他們都有份參與行動,涉虛報工作時數、工作期間飲酒等,郭表示有聽聞但不了解詳情。

辯方質疑警記事冊

被告依次為三十六歲女按摩師李亦晴、三十四歲無業越南籍女子元秋香、三十五歲女按摩師張明芳及六十一歲無業男胡炳雄。元及張分別否認於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五日,在香港灣仔莊士敦道勝意大樓某室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李及元否認於去年三月十九日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及於同日同地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胡否認於前年十月二十八日至去年三月十九日期間在同地管理上述經營作賣淫場所的處所;以及管理沒有有效經營牌照的按摩院Viet Spa。案件今日續審。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 一一六一——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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