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愨道暴動掟磚 音樂製作人囚5年

2022-06-21 00:00

金鐘夏愨道前年九月爆發大規模衝突。
金鐘夏愨道前年九月爆發大規模衝突。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六歲音樂製作人在二○一九年九月「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期間,於金鐘夏愨道擲磚被捕,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陳廣池昨早在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是積極參與者,論及在暴動策劃者眼中被告只是「棋子」或「棄子」,而被告沒有實質求情說話,求情信欠奉,顯示其毫無悔意,終判囚五年。

陳官指,政總外是本港最繁盛的政商地段,本案發生暴動範圍之廣、暴徒之多、組織性之強,均令市民咋舌,猶如戰場攻防戰,令「外國政客眼中最美麗的風景綫成為守法港人的悲痛史」。陳官續指當日暴徒用投射器投擲磚頭、汽油彈攻擊警員,擲到政總一樓玻璃,水炮車甚至變得無用武之地,暴動又衝着政總和立法會而來,直接挑戰中港管治權力核心,為加刑因素,而兩日後便是十月一日,九月二十九日有政治敏感的意義。
官抨旁觀說法自欺欺人

背景報告指,被告當日沒有計畫犯法參與示威,到灣仔準備音樂表演,事後乘船回南丫島,途中突然被人群擋住,被警員拘捕,陳官拒納其途經旁觀說法,批評其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因當時硬物橫飛、交通停頓,任何人見到都會覺得觸目驚心。陳官認為被告帶備頭盔、護臂、防毒面具等重裝備,卻沒有樂器樂譜,引述警員指被告戀戰,拘捕前曾執拾並投擲磚頭,被捕時有反抗,罪責明顯比同案被告更重,毫無疑問是積極參與者,然而在暴動策劃者眼中,到底是「棋子」還是「棄子」就不得而知,令被告成為戰場上的炮灰。陳官最後指被告沒有實質求情說話,求情信欠奉,顯示其毫無悔意,案中沒有重大傷亡不可思議,須判刑阻嚇,以警惕網上宣揚暴力人士,知悉代價沉重,遂判處被告監禁五年。

被告莫震宇因早前感染新冠肺炎,延至昨早判刑。同案其餘二人上月底判刑時,陳官曾引述兩名被告的求情信均形容他們是「乖乖仔」,有理由相信二人遭有機心的人士教唆、操弄,繼而推到前綫,而那些幕後的人則可享受政治行動收割所得的成果和他們的「藍天白雲」。陳官同樣表明不接納辯方所指,二人只是旁觀者,稱說法莫名奇妙,雖無證據顯示二人有激烈行為,但他們藉身處現場壯大聲威,而且報告顯示他們毫無悔意,遂判以監禁四年半。

三名被告依次為三十六歲音樂製作人莫震宇、二十一歲學生楊樂謙及二十四歲資訊科技工作者李其浚,被裁定於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九六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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