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婦見黑衣人掟磚 「本能反應」拾磚還擊

2022-06-21 00:00

事發於一九年十一月,可見現場情況混亂。
事發於一九年十一月,可見現場情況混亂。

(星島日報報道)七旬清潔工於二○一九年在上水遭飛磚擲斃案,兩青年昨續就謀殺等罪受審,有份清理路障的婦人供稱,當日黑衣人首先向途人掟磚,她見到有市民被圍着襲擊,她因「本能反應」投磚還擊。此外、十八歲被告警誡下承認當時為了「兇下」一名揮舞鐵棍的老翁,而拾起一把鋸上前「膽粗粗咁揮咗一刀」,疑令對方右腳受傷。
目擊證人柯明玉供稱,她於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看見上水龍運街北區大會堂外的馬路有許多磚頭,便與女兒一同搬磚,其間一群穿黑衣、戴口罩人士迎面衝來向她們掟磚。她當時感到害怕,「我哋本能反應係執地下啲石頭,掟返過去。」黑衣人一度後退,但其後再有更多黑衣人折返。期間一名黑衣人用一支約三呎長的鐵通壓向她的腹部,並質問「你係咪想死」,她回答「我無工返,就嚟餓死」,隨後被另一人拖走。
  稱曾被黑衣人鐵通壓腹


柯之後見到一名市民遭數名黑衣人圍着襲擊,於是走近並向黑衣人掟磚,後來遇襲市民被其他人救起,其臉部滿布血。她再轉身見一名老翁「瞓低咗」遂報警,其他市民則把老翁移離「戰場」。

柯在辯方盤問下表示目睹被圍的遇襲市民持棍,但不記得對方有否用以襲擊黑衣人;而她掟磚意圖是嚇退黑衣人,強調自己距離很遠,不會掟中他們。辯方指出,相關照片可見,柯其實離人群非常近,甚至憤怒,忘記了身旁女兒。柯回應「唔係,我仲記得我嗰女。」
被告警誡稱後悔、無殺人

負責拘捕被告陳彥廷的警長楊家強指,陳警誡下稱「阿Sir我好後悔,我無殺人,我嗰日只係同劉子龍(案中另一名被告)喺度打阿伯。」楊將此寫在記事冊,並向陳覆讀一次後,要求對方簽署確認,惟他承認沒有記錄自己曾覆讀過警誡供詞。

陳在警誡錄影會面片段中承認,案發當日凌晨四時許便前往上水中心一帶,響應Telegram號召的「黎明行動」,當時只有數名黑衣人設路障,兩小時多後才有更多人掘磚,他便幫忙搬磚頭。後來有長者與黑衣人口角,繼而開始互掟雜物,期間一名伯伯揮動鐵棍打中黑衣人右手。他「求其喺路邊執咗把類似鋸嘅物體,想上前兇下佢哋,但好明顯無用啦。咪膽粗粗咁揮咗一刀,好似揩到伯伯隻腳。」他事後因「驚得滯」,未及查看伯伯傷勢便掉頭走,不確定有否擊中對方。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三二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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