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得悉「取消交易」 陳耀璋:違約要賠償

2022-06-18 00:00

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及前進時任董事長關秩安。
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及前進時任董事長關秩安。

(星島日報報道)已故知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家族公司「寶聲集團」,五年前欲向前進有限公司購入荃灣汀九豪宅「星悅海灣」的十三幢洋房,但前進不想繼續交易,寶聲索償違約金二百萬元不果而興訟。案件昨續在高院審訊,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指,前進時任董事長關秩安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透過通話提出「取消交易」,他即向關說:「咁大個人,言而無信,咁唔得㗎喎,違約要賠償」,並建議關賠償二百萬元,關則認為雙方是達成協議終止合約:「佢(陳耀璋)無反對咪即係同意囉。」

原告為寶聲(集團)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前進有限公司時任股東關秩安、關秀琼和女藝人官恩娜父親官有權。陳樹渠長子、寶聲集團董事長陳耀璋供稱,他與首被告關秩安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曾進行短暫的電話通話,據他的了解,關當時是說「唔好意思,我唔想進行(交易),想取消交易」,陳回應說:「違約就要負責,就要賠錢」,關曾問「要賠幾多?」,陳指自己當時建議關賠償二百萬元。
關指陳無反對「即同意」

被告方指陳當時其實是說:「咪根據個意向書,賠二百萬囉」,但陳極力反對:「梗係唔係啦,絕對無」、「我當時無任何合約喺手」。被告方又指,當時關曾說:「我願意賠啦,根據意向書第十B條啦」,陳不同意並認為電話對話不會如此刻板或確切。陳在二○一七年七月十一日親自簽署並發出「最後通牒」要求關賠償二百萬元,信中內容提到關希望停止執行意向書,願意根據意向書第十B條向寶聲作出賠償。陳解釋他在信中只是重複關的說話,意思並非寶聲或陳同意關根據意向書第十B條賠償。

前進公司時任董事長關秩安在二○一六年透過前藝人官恩娜的父親官有權的安排下與陳會面,陳提出以六億元購買「星悅海灣」的全部股權,但關認為六億元出價太低,其理想價錢是八至九億元。前進與寶聲在二○一七年四月簽訂意向書,關指雙方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終止意向書,另在二○一七年六月五日再次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終止合約的協議,但信中沒有指明誰與關達成協議。關則指他在二○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與陳通電話時提出取消交易或終止合約的建議,關指:「佢(陳耀璋)無反對咪即係同意囉」。案件編號:高院民事訴訟一八六一——二○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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