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類指定醫療處所 實施疫苗通行證

2022-06-14 00:00

醫管局指定醫療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
醫管局指定醫療處所,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及醫管局轄下十三類指定醫療處所,昨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如未接種疫苗人士,需出示四十八小時內的陰性核酸檢測結果。醫管局總行政經理黃立己於電台節目表示,理解部分市民不理解或未有留意新安排,故措施實施初期會彈性處理,現場亦有職員協助病人,讓市民能夠就診。

黃立己指,部分市民不清楚疫苗通行證最新接種要求,而未符合要求者或只完成了快速測試,當局在初期會彈性處理,現場亦安排職員協助病人,讓他們能夠就診。

黃立己又指,對於部分不適合接種疫苗人士,醫生會發出豁免證明。若有關人士因一些誤解而未接種疫苗,醫管局會有職員詳細解釋,亦可以安排為他們接種疫苗,希望下次覆診時,已配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醫管局指初期彈性處理

政府及醫管局轄下指定醫療處所,昨日起正式實施「疫苗通行證」安排。新安排適用於醫管局專科門診診所、學生健康服務中心、美沙酮診所、地區康健中心等十三類提供非緊急或非急切醫療服務的指定醫療處所,需要緊急或急切醫療服務的人士則不受影響。若病人未能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可出示到訪前四十八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結果替代,惟不能以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代替。至於家屬或陪診人士則仍須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不能以核酸檢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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