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八月再派 永久離港無份

2022-06-14 00:00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派發消費券計畫。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公布派發消費券計畫。

(星島日報報道)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日正式公布,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八月七日開始派發,選擇「轉會」或新登記人士可於下周四起至七月二十三日間於網上平台登記或更改資料。最新一期消費券新增「非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為合資格人士,包括來港專才、學生等,料受惠人士新增約三十萬,涉及金額約數十億元,但當局同時剔除無合理理由下長期不在香港人士的領取資格,包括「已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的人士。
第二階段消費券將於八月七日開始派發,是次計畫新增Payme及BoC Pay兩家支付工具營辦商,陳茂波表示,希望能夠透過各大營辦商推出的優惠讓消費者受惠,從而振興市道,亦鼓勵市民轉會,以享受更多優惠。選擇轉會或新登記人士可於下周四起至七月二十三日間於網上平台登記或更改資料。如在第二階段無意轉換儲值支付工具或更改其他登記紀錄,便毋須辦理任何手續。
新合資格登記有一萬元

發放安排方面,選擇使用八達通的已登記市民可於八月七日及十月一日分別領取二千元消費券,餘下一千元將於其後發放。選擇其他儲值支付工具人士,則於八月七日領取首期二千元消費券。而新合資格登記人士可獲發一萬元消費券,並按營運商分三至四期領取,首期將同步於八月七日發放。 
不合資格者可申覆核

陳茂波表示,為回應早前社會各界對領取資格的不同意見及批評,在合理可控前提下擴展受惠範圍。新增「非新來港人士但有條件成為永久性居民的香港居民」為合資格人士,包括經不同計畫來港的專才、專業人士、企業家、來港升學等人士,可獲得五千元消費券。他估計受惠人士將新增約三十萬,涉及金額約數十億元。

當局同時剔除無合理理由下長期不在香港人士的領取資格。若在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至二○二二年六月十二日期間一直不在香港的人士,如無升學、公幹等特定合理原因,會被視為「已離開或有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將失去領取資格;而合資格領取半額消費券人士則無特定居港時間要求。 

政府指,在判斷時會考慮多項因素,例如在上述離港期間,是否「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畫」、「廣東計畫」或「福建計畫」的受惠人;是否在香港以外獲有關當局認可的學校/大學就讀;是否勞工處推行的「工作假期計畫」的參加者;又或者因健康問題須在香港以外住院;又是否為政府或位於香港的公司/機構短期在香港以外地方執行職務或陪伴離港的直系親屬等。當局表示,被界定不合資格人士,可向當局提交證據申請覆核,政府會按個案進行覆檢。

被問及將會以何準則審查市民領取資格時,陳茂波表示,當局會考慮登記人曾否以永久離開香港為由申請提早在六十五歲前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畫的利益,登記人所持有的身分證是否於本地簽發以及其他相關證據亦會納入考慮。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補充,入境處將協助政府審查已登記人士領取資格;各大營辦商亦會進行抽查,要求登記人提交證明文件,證明自己並非永久離港。陳茂波強調,是次條件相對寬鬆,只要期內在香港停留過一日都合乎領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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