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黎智英黃偉強 被控欺詐罪表證成立
2022-06-0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違反租契訂明土地須作出版用途,被控兩項欺詐罪。案件昨踏入第十八日審訊,控方舉證完畢,法官陳廣池昨於區域法院裁定兩被告表證成立。辯方指,黎智英及黃偉強不會自辯,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四日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其間黎智英繼續還柙,黃偉強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本案於上月三日正式開審,共傳召八名控方證人。控方開案陳詞指,科技園公司曾派員巡查,但蘋果職員稱辦公室樓層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大樓內的力高辦公室。科技園公司注意到力高涉違規後,黃偉強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等開會商討,再應黎指示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和搬走力高辦公室。專家估計案發二十二年間,力高節省了最多逾七百六十八萬元的租金。
周達權轉特赦證人成重點
周達權在盤問下,確認黎智英有定期向負責製作蘋果動新聞的壹傳媒動畫有限公司注資,但對於力高有否從中協調安排資金就稱「唔清楚,相信有」;又解釋力高有份幫忙處理壹動畫會計工作,力高在壹動畫與壹傳媒集團訂立的業務框架協議下,向壹動畫提供人力資源等支援服務。他另承認,黃偉強的工作繁瑣,算是「大打雜」,沒有參與公司營運決定,同意申請牌照此等重大決定非由黃管理。周最後在覆問下,再稱力高無申牌照,屬黎的意思。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三四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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