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勿讓「零工經濟」成剝削勞工代名詞

2022-05-19 00:00

隨着資訊科技進步及新冠疫情影響,全球營商及就業模式急劇轉變,其中透過數碼平台匹配勞動力供需的「零工經濟」(Gig Economy)近年就大行其道。「零工經濟」特點在於由數碼平台擔任中介人,協助零工工作者與客戶配對,建立雙方互動聯絡模式、維持服務水平的準則或協調付款方式等。零工人士理論上可靈活選擇工作、工時較為彈性,而代價是無法享有勞工福利。然而,在美好的包裝之下,又有多少零工工作者能如願以償?

近年香港食物送遞及網約車服務平台公司迅速興起,為這些平台服務的零工人士,往往要接受平台的苛刻條件。例如有食物送遞平台規定外賣員必須穿制服、使用指定保溫袋;利用評分制編更,若外賣員無法在繁忙時間或周末工作、上班時接單率不足或提早結束更份,評分將會下降而令短期難以或無法獲申配更份;更甚的是,零工人士在工作期間遇上意外,通常也只能「自負後果」。這些零工人士處處受到平台掣肘,加上背後演算法的監控,似乎談不上是彈性或靈活工作。
零工人士受平台多重掣肘

現時勞工法例將工作者分為僱員及自僱人士,零工人士僅被視為自僱人士或獨立承辦人。然而,這種簡單二分法已追不上新經濟模式發展、勞動關係轉變,現行法例缺乏對新形態工作的保障,未來必須制訂更合適的準則來確定工作者的受僱身分,以確立零工工作者可享有的基本權益,例如最低工資、工傷賠償等。

近年海外不少零工人士嘗試透過訴訟來維護本身的勞工權益,值得留意的是,英國最高法院早前裁定,將網約車平台Uber的司機歸類為「工人」,確認可享當地最低工資及有薪病假等法定權益。法院裁決主要考量點是平台對司機的控制程度,證據顯示該平台可制定薪酬水平、司機服務對象受平台限制,而平台會審查司機的車輛類型及行駛路綫,甚至控制司機提供服務的方式等,因此裁定司機屬於從屬平台,可享有基本勞工權益。儘管英國與香港法制及僱傭法例不盡相同,但亦為應如何零工工作者歸類及保障權益提供具參考性方向。

世界銀行(World Bank)曾在《二○一九世界發展報告》指出,未來勞動力市場會逐漸被零工所主導。事實上,「零工經濟似乎是不可逆轉的大潮流,對於議價能力較高的高技術及專業人士,或許能體驗到零工經濟帶來靈活、自由工作及更多發展機會的好處;然而,從事低技術職位的零工工作者,往往處於弱勢,根本沒有跟平台討價還價的能力,甚至無法取得合理薪俸待遇。隨着零工經濟不斷擴張,香港必須盡快檢討相關法例,提升零工工作者法定勞工權益。
多地推措施保障零工者

「零工經濟」絕對不能成為剝削勞工的代名詞,放眼全球多個先進國家或地區,例如美國及歐盟等地,各自有不同措施保障零工工作者勞工權益。再說近一點,內地去年已發文件要求外賣員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並督促平台要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而國務院在同年印發的《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列明,實施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支持保障計畫。香港的勞工法例必須與時俱進,應對新經濟模式的改變,在確保就業機會與保護勞工之間尋求平衡。
林振昇
勞聯主席、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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