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暴動罪成入獄35個月
2022-05-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一九年十一月有網民發起「營救」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多人在油尖旺區爆發衝突。兩名學生及一平面設計師隱身於尖沙嘴厚福街某幢唐樓,隨後拘捕,三人經審訊後全部人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昨判刑指,香港是法治社會,不容許此等行為,判刑必須對暴動者「迎頭棒喝」,否則社會須付出沉重代價。雖然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有投擲汽油彈的激烈行為,但他們蓄意「變裝」現身,鼓勵或支持暴力人士,遂判兩名學生同入教導所,平面設計師則入獄三十五個月。
林官指,三名被告案發當日透過現身壯大聲威,恃着人多勢眾非法行事,他們與投擲汽油彈的人士聯群結黨,顯然是有備而來。雖然本案情節不算嚴重,但在任何情況都不應姑息暴動者,因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判刑必須具阻嚇性。惟林官重申不應忽視年輕人的更生需要,遂以三十九個月監禁為梁瓊升量刑起點,沒有案底減刑三個月,同意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再減刑一個月,總刑期入獄三十五個月。至於兩名較年輕被告,同判處二人入教導所。
官指不應姑息暴動者
案發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晚上起有示威者多次向漆咸道南的警方防投擲磚塊和燃燒彈,不同街道上布滿磚頭,亦有人用手推車在街上運送示威物品,和游走於大街小巷之中。警方翌日凌晨開始掃蕩,並在該唐樓拘捕包括三名被告在內共十一人。附近另有數個綁着石油氣罐的玻璃樽,內含易燃物品。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一○五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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