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涉欺詐 蘋果大樓違租契

2022-05-04 00:0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等案還柙。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等案還柙。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契,隱瞞科技園公司,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蘋果大樓,否認兩項欺詐罪受審。控方昨指科技園公司會定期派員巡查,期間蘋果日報印刷公司職員曾表示辦公室樓層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大樓內力高辦公室。科技園公司注意到力高涉嫌違規後,黃偉強與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等開會商討,再應黎智英指示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和搬走力高辦公室。專家估計案發二十二年間,力高節省了租金最多逾七百六十八萬元,地皮前年估價約值五億多元。 
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開案陳詞稱,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前身為敏鴻有限公司及壹傳媒印刷有限公司)主席黎智英和科技園公司(前身為香港工業邨公司)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四日申請並簽訂了正式提案計畫書及租契協議,當中列明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土地須用於出版刊印報章雜誌用途。然而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三年後開始在上址工作,提供顧問及管理服務,完全與出版印刷報章雜誌用途無關。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科技園公司與蘋果印刷簽立正式租契時候,蘋果印刷向科技園公司虛假地表示上址是按指明用途使用,及隱瞞力高違反了上址指明用途。
黃偉強Mark Simon涉案

直至二○一九年期間,蘋果印刷曾就二十七家相關公司佔用上址提出牌照或續牌申請,但從未為力高申請或獲發相關牌照,當中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九年申請中,黎智英曾簽署法定聲明;二○一六至二○一八年間黃偉強則以蘋果印刷行政總監身分負責處理。黃偉強亦曾為力高工作,曾經以力高、壹傳媒有限公司及壹傳媒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僱員的身分參與力高不同範疇的業務,並且曾與五十八家公司聯絡及接洽交易,文件包括報價單、採購表格、採購定單等均會由黃偉強審批及簽署確認,轉交Mark Simon等人。
向巡查員稱有新聞材料

科技園公司曾派員巡查,期間由蘋果印刷的職員引領,範圍包括地下工場和存倉、一樓至五樓員工餐廳和游泳池、廠房等,職員曾表示因二樓至四樓的辦公室範圍(當中包括四三○號房力高辦公室)有大量新聞材料的敏感文件,故未有巡查。

前年三月科技園公司注意到力高涉嫌違規使用上址派員巡查並查問黃偉強,黃偉強隨即轉寄電郵給Mark Simon及周達權(壹傳媒營運總裁)等人,Mark Simon回覆表示,要非常小心處理這個問題,黃偉強與Mark Simon、周達權及內部法律顧問人員何凱英開會商討後,應黎智英指示先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再搬走上址力高辦公室。前年四月九日黃偉強在回覆科技園公司查詢時作虛假陳述,稱力高沒有佔用上址營運,蘋果印刷確認其完全遵從租契的條款及條件。翌月十一日至十四日間力高方搬遷至觀塘新辦公室繼續營運。同年八月十日警方拘捕黎黃二人時,在蘋果大樓搜出了力高印章、相關單據文件、「四三○力高辦公室」鎖匙等。
地價估計約值逾5億

由於力高毋須另行租用辦公室,其自一九九八年四月一日至前年五月十九日佔用的辦公室單位面積約六百四十六方呎,專家估計期間甲級寫字樓所需租金最高逾七百六十八萬元。而科技園公司則有權獲得逾一億元補繳地價,另外如科技園公司因蘋果印刷違反租契而收回上址另租他人,可獲得上址於前年地價估計約值五億多元。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三四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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