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布煽惑訊息 頻道管理員七罪成
2022-04-21 00:00
許官裁決時指,被告伍文浩招認登入「SUCKER」帳戶,該帳戶在頻道「SUCK Channel」上擁有最大權力,可直接或授權其他管理員發布、修改和移除訊息,訂閱者僅可閱讀內容。而頻道至少另有十五名管理員,可推斷涉案訊息在伍授權下發布。本案亦有證據顯示伍曾轉發該些訊息至facebook、Instagram、連登討論區,這些平台登入名稱及頭像均與「SUCKER」相似,故伍必然知悉訊息內容,反問若他不曾參與發布訊息,為何當初會從網友手上接手管理頻道。
延至下月19日判刑
辯方曾於審訊階段質疑,警方取證時把伍的手機連接上網,導致煽動訊息可能有所增減,破壞資料完整性。但許官接納控方解釋指,把手機連接網絡方可移除其他已登錄裝置,防止外來干擾,且Telegram訊息儲存於雲端伺服器,連接上網才能讀取最新最準確的內容。
許官續指,頻道訊息「極度人性化」,內容貼近社會事件,也包含「狗」、「裝修」等示威者常用詞語,可排除「SUCKER」屬機器人帳戶的可能性;亦不相信「SUCKER」被盜用,指伍有權踢走剔除假冒人士,又舉例指頻道設有雙重認證,可見他對保安關注。
總括而言,許官指伍必然知悉頻道內容,更以「SUCKER」名義發布訊息。即使他無親自發布訊息,但仍授權其他發布者,不但提供平台容許他人散播大量煽惑訊息,也對有關訊息視而不見,裁定串謀煽惑刑事損壞、縱火、公眾妨擾、製造炸藥、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暴動、施用毒藥七罪罪成。
其餘沒有「串謀」元素、涉煽惑犯罪的交替控罪毋須作裁斷。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一二——二○二一。
關鍵字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