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女文員「保持通話」擒電騙黨
2021-11-29 00:00
電話騙案猖獗,不少人接獲懷疑詐騙來電會直接掛斷電話,但文員陳飛鳳接獲假冒內地公安來電後,果斷向警方報案,並配合「放蛇」行動,連日與電話騙徒鬥智,成功協助警方拘捕騙徒,其機智表現令她獲頒「好市民獎」。
好市民陳飛鳳憶述,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上班期間,突接獲自稱來自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的公安張X來電,對方稱她牽涉一宗網絡詐騙案,涉嫌在內地騙取十多位受害人逾二百萬元款項,並在其內地銀行帳戶發現該筆懷疑贓款,雖然對方未能道出其姓名,但由於她在同月遺失了存有身分證的錢包,擔心有人利用其資料在內地犯案,一度信以為真,「公安」不久將電話轉駁予自稱內地「檢察官」繼續審問,隨後稱會在翌日再次來電調查。
憂心忡忡的陳女士馬上將事件告知上司,經商議決定親自到灣仔警署報案,警員聞言直指是騙局,又邀請她參與「放蛇」行動,假扮「上當」引出騙徒,她基於不希望有其他人受騙,一口應允。
適逢與警方會面期間,騙徒再度來電,誘捕行動隨即展開,她按對方指示下載一個通訊軟件,並經軟件的通話功能與對方交談,警員則以紙筆手寫提示,原以為很快可引出騙徒,惟整個「攻防戰」卻維持了三日兩夜。
與騙徒周旋期間,陳女士接獲一份假冒內地公安部發出的刑事逮捕令,對方稱由於正調查她「洗黑錢」,再三提醒不可將案件告訴第三者,以免他人受到牽連,而為了確保她沒有對外透露事件,要求她由當刻開始要一直保持通話,又命令她講出所有銀行帳戶號碼及存款金額,並匯款至指定的內地戶口接受調查,才可證明清白。
騙徒提出匯款要求後,陳女士根據警方指示,聲稱戶口多為聯名戶口,須與丈夫同行才能取款,而其個人名下的戶口只有十萬元,對方聞言隨即要求她匯款十萬元,以換取證實其清白的文件。
陳按照警方指示說不可匯款,強調必須當面交錢,雙方陷入長時間拉鋸,其間騙徒軟硬兼施,時而噓寒問暖,時而破口大罵,其間雙方一直保持通話,包括睡眠時間在內,其一舉一動均遭騙徒監聽,令她倍感壓力,幸有警方作為後盾,以及得到丈夫和上司的支持。她憶述,度過難以入眠的一夜後,警方翌日駕車送她到安全屋,繼續聯手誘使騙徒現身,「在外面時謊稱乘的士往購物或返家,由警員扮演的士司機,希望減低騙徒疑心。」
事件發展至第二日下午迎來轉機,陳按照警方指示設下圈套,從戶口取出十萬元現金,拍攝相片發送給騙徒,又氣憤地說已表達誠意,希望當面交錢,但騙徒仍不肯現身,又再要求匯款,惟再遭她拒絕,無計可施下相約隔天早上交收,警員當晚駕車送她返家陪伴家人,翌日再接她出門商討對策。
臨近約定時間,陳女士說騙徒命令她乘的士到一家酒店,將款項交給一名男子,她於是在警員悄悄尾隨保護下前往,多名警員則在酒店大堂埋伏,她抵達後拿着裝有假鈔的公文袋,在大堂尋找交收人,不久發現該男子坐在一個被柱子遮擋的隱蔽位置,心裏頓感驚慌,「我的位置完全看不到警員,亦擔心他們找不到我」,而更讓其擔憂的是對方若發現假鈔,或會拿出武器攻擊她,「心臟快要跳出來!」為了拖延時間,她與收款人會面時說,要看到有關證明文件才會繳款,隨後交出公文袋,尚幸對方沒有打開檢查鈔票,收款後便馬上離開。
警員見時機成熟,馬上撲出拘捕該名男子,陳女士說不料當刻又收到騙徒來電,詢問是否已交收,她隨即掛斷電話,此後沒有再致電騷擾,「估計對方可能未能聯絡負責收款的同黨,察覺有問題。」據悉,警方調查發現該名男子為「搵快錢」,按照詐騙集團指示出任「車手」,當天從台灣乘飛機來港收款,他其後被判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入獄兩年兩個月。
三天兩夜與騙徒通話、「放蛇」交假鈔予騙徒同黨助警破案的經歷,讓陳女士獲得二○二○年「好市民獎」,她笑稱意想不到,因為她只是履行市民應有責任,「香港有很多好市民,想不到自己會因此獲獎!」
育有一女的陳女士感言,女兒亦有好市民特質,例如就讀幼稚園時撿到一個錢包後告訴她,不久在她指導下找到失主,順利將錢包歸還,女兒又曾與外傭乘巴士期間,發現有人遺失手機,她馬上告訴司機,並在其他乘客幫助下,成功讓失主取回手機,「當時乘客姨姨、叔叔都讚囡囡叻!」她強調,好市民不一定要協助捉拿大賊,路不拾遺、物歸原主已是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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