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人雙重身分騙福利 涉消費券綜援長生津

2021-11-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最少四十八名市民疑貪圖政府福利,竟涉嫌以虛假身分騙取社會福利及政府服務,包括今年消費券、去年一萬元現金發放計畫、綜援及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屋等,警方昨日採取行動,以涉嫌「欺詐」罪在全港拘捕二十七名男女,涉超過十萬元,另更揭發兩名被捕人涉嫌以虛假資料及陳述登記選民,警方正調查兩人動機,暫時未見有種票成分,並警告「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市民勿以身試法。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署理警司馮培基表示,警方於今年九月下旬接獲情報,指有人使用虛假資料及陳述,騙取社會福利、政府服務及獲得其他金錢得益。商業罪案調查科經調查後,昨日在全港多個地點拘捕二十七名男女,包括十四男十三女,年齡介乎二十一至七十六歲。

馮培基指出,調查發現案件涉及至少四十八名香港居民,涉嫌用虛假資料及陳述,獲取雙重身分騙取包括今年消費券計畫、去年的一萬元現金發放計畫、綜援計畫、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屋,案中涉及金額超過十萬元,另揭發有兩名被捕人以虛假資料及陳述登記選民,正調查兩人動機,暫時未見有種票成分。所有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馮又稱,涉案四十八之間暫無證據顯示有關連或有集團操控,當中有三十二人身在香港,包括被捕的二十七人,他們大部分報稱無業、退休人士及家庭主婦,亦有部分任職司機、工人及商人,少數人士有刑事紀錄;警方正就其餘五人積極調查,待有足夠證據會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重申,任何人以欺騙手段意圖詐騙,例如提供虛假文件資料以獲得利益、或導致他人,包括政府部門和公職人員蒙受不利及受損,即干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欺詐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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