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擬認選舉舞弊等罪 2021-11-17 00:00 Previous Next (星島日報報道)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與「雞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葉劍青和石守正,涉於二〇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報章刊登廣告,被指違《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被控四項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選舉開支的非法行為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控方透露戴耀廷將承認所有控罪,另外以不提證供起訴及簽保守行為形式處理葉及石的控罪。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後明年四月二十五日答辯。戴還押監房,葉及石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案件編號:區域刑事 六八三——二〇二一。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林鄭下月公布改組政策局 下一篇 習警告台獨破紅線 將採斷然措施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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