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拟认选举舞弊等罪 2021-11-17 00:00 Previous Next (星岛日报报道)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与「鸡蛋同盟有限公司」董事叶剑青和石守正,涉于二〇一六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期间在报章刊登广告,被指违《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被控四项在选举中作出招致选举开支的非法行为罪,案件昨于区域法院提讯,控方透露戴耀廷将承认所有控罪,另外以不提证供起诉及签保守行为形式处理叶及石的控罪。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后明年四月二十五日答辩。戴还押监房,叶及石则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案件编号:区域刑事 六八三——二〇二一。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女伤者称推开被告时「有尖嘢拮我」 下一篇 NGO董事及经理涉骗教局千万拨款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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