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大生縱火囚四年九個月

2021-10-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月港九多區均有示威抗議政府立《禁蒙面法》,十九歲樹仁大學新聞及傳播系學生在深水埗窄巷中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導致行人路面起火。他早前被裁定一項罔顧生命是否會受到危害而縱火罪罪成,法官李俊文昨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時指,警方控制場面時曾發射橡膠子彈,顯示情況危急,被告的行為有挑釁的意味,激化原本緊張的警民對峙,令雙方敵對的風險提高,就算他無意圖傷人,也屬罔顧他人性命是否受到危害,須判處較重刑罰起阻嚇作用,終判他入獄四年九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是一名愛香港的青年,中學時已立志成為記者,貢獻社會,案發當時僅意圖在電光火石間阻止警方推進,無意傷害其他人,況且他亦沒有攜有汽油彈原料。

二十一歲香港樹仁大學學生鄭永揚,被控於前年十月六日,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或破壞深水埗大埔道五十六號後巷,意圖摧毀或破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破壞,及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三一三——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