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紐森拒絕將行人亂穿馬路除罪化

2021-10-11 00:00

(本報記者)維吉尼亞州在今年成為全美第一個將亂穿馬路除罪化的州,不過儘管支持該議題的人將之視為社會正義改革的一部分,加州州長紐森仍然於10月8日拒絕將行人亂穿馬路除罪化。

根據CBSLA新聞台報道,加州民主黨華裔眾議員丁右立(Phil Ting)認為,執法人員在執行該項法律時沒有一定標準,經常針對有色人種,有時會因此引發與民警之間的對抗。對此紐森也認為執法不公是不可接受的,須就針對不公平的狀況給予解決。

但紐森強調,加州作為全美人口第一大州,行人死亡人數也排名第一,人均死亡人數則排第8,且其中63%是由於行人沒有遵守交通法規或是安全規範所造成的。紐森表示,她將會與立法者合作,尋找在不危及加州行人安全的前提下,解決亂穿馬路執法不公的方式。

丁右立列舉了最近發生的幾個案例,都是以任意穿越馬路展開,最後與警察爆發衝突而造成死亡。如去年橙縣一名員警在試圖阻止非裔男子萊因霍爾德(Kurt Reinhold)亂穿馬路後,因為發生了激烈的衝突,最終導致萊因霍爾德被槍殺的事件。

丁右立引用了《加州種族和身份分析法》所彙編的2018至2020年的數據,指出非裔因亂穿馬路而被攔下的可能性是白人的4又1/2倍。他說,低收入社區和有色人種社區更有可能沒有人行道,人行穿越道之間的距離更長,而且人行穿越道按鈕故障的可能性也更大。

一旦被攔下,一張罰單是197美元起跳,甚至可能達到數百美元,丁右立認為這對於一個相對較小的違規行為來說太多了。不過丁右立強調,他所提的法案仍然要求行人依照安全規範行事,警方仍然可以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對亂穿馬路的人人開罰。

但是加州縣警局長協會(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ociation)表示,這麼做只會讓執法標準更不明確,從而導致更多安全以及執法問題。

立法分析人士表示,針對亂穿馬路的禁令可以追溯到1910年代和1920年代,當時不斷上升的行人死亡人數引發了對新出現的車輛的反彈。甚至亂穿馬路「jaywalking」這個詞,也被創造用來羞辱在人行穿越道以外的地方過馬路的人,「jay」這個詞當時指的是粗魯或是鄉巴佬。洛杉磯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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