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被控煽動案 保釋申請四度被拒

2021-10-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三十六歲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疑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早前分兩案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及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兩罪,不准保釋。她昨於西九龍法院進行第三次保釋覆核,並無法律代表,再次自行陳詞。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考慮後,第四度拒絕其擔保申請。鄒保留八日覆核權利,並將於下月八日處理覆核聆訊。

首案控罪指,鄒幸彤與李卓人及何俊仁於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九月八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次案控罪則指,鄒幸彤與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於今年九月八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

案件編號:西九刑事三六三二、三六三二——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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