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虐打兒子准簽保守行為

2021-09-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四月網上流傳一段疑為虐兒片段,一名男童不斷在單位內被另一男子斥責「垃圾」、「搞亂呢個社會」,又被腳踢及緊捉雙手及肩部。警方及後拘捕一名四十二歲男警,起訴一項蓄意襲擊令兒童蒙受傷害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控方決定不提證供起訴,以簽保守行為方式結案,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出,被告當時完全失控,案情嚴重,但考慮男童與其母親的意願,遂接納控方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的建議,准被告自簽二千元及守行為三年,但須另付一千元堂費。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他當日不斷指罵當時五歲的兒子X,斥責他「垃圾」、「無鬼用」,抓對方雙耳及肩部後將其從房間拉出客廳並繼續指罵,過程被X母從家中閉路電視目睹,之後她報警處理。控方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案件時指,被告事後已接受心理輔導,與X關係有所改善,現時相處融洽,關係良好,X母親亦表示不再追究。

徐官一度質疑被告當時完全失控,暴力程度頗高。辯方回應指,被告已接受心理輔導,並曾於社工陪同下探訪X。徐官又指,本案案情十分嚴重,被告一經定罪可被判入獄,但考慮事主等證人的意願,遂批准以簽保守行為的方式處理。

四十二歲被告曾偉聰案發時為警員,現時已被停職。他被控於去年一月十三日,在鴨脷洲海怡半島某單位內,身為超過十六歲而對一名五歲的男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該男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男童X受到不必要健康損害。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一六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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