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前海方案「斬斷」深港合作障礙
2021-09-08 00:00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將前海面積由十四點九五公里大幅擴大至一百二十點五六公里。洪為民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前海面積本身較小,未來希望吸引大學前往辦學,亦要大力發展新型研發機構,需要擴展空間,亦希望空間擴大後,前海的租金等成本可相應降低。不過,他強調今次《方案》重點在於深化改革、加大開放。
前海一直以制度創新為核心,今次《方案》總體要求第一點,再提出在「一國兩制」框架下先行先試,推進與港澳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洪為民說,未來制度上將有更多規則銜接,舉例指,現時前海已於工程建築方面認可香港發展局下的專業資格,但有關規定只適用於香港發展商,他認為未來可探討能否再擴闊至其他地方的發展商。
《方案》亦列明要推動境內外口岸數據互聯、單證互認等。洪為民以食品進出口許可的過程作假設,解釋口岸數據互聯的重要性:「巴西雞翼要經港到深圳,兩地都要驗,食品查一次,就要擺多一兩日,香港將(檢驗)數據畀深圳就OK!」他指,數據互聯的好處是兩地可各自保留制度,亦可縮短流程,「例如不能超標的數字兩地都不同,你係一千、我係八百,數據喺度,Check出來七百,就兩邊無事。」他補充,過程應有互信,而且兩地要用同一方法檢驗數據才可互通。
洪為民期望,未來深港可做到政務數據互通,便利香港公司到深圳註冊做生意。「例如香港公司要在內地開公司,需要先打印在港查冊記錄,再使三千蚊搵司法部指定公證人,對方簽名證實公司擁有人後,再拿着證明去前海開設註冊公司。但其實打通兩地數據技術簡單,可以為公司節省不少時間。」他又無奈道︰「香港人一聽到這個,啲毛就豎起晒。唯有逐樣睇,邊樣得就通邊樣。」
《方案》提到探索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人士擔任前海合作區內法定機構職務、推進行業協會自律自治,洪為民說這都是創新做法,「以前沒有,是一件有趣的事。」當中行業自律自治,是借鑑香港方式來搭建粵港澳職業共同體交流發展平台。至於會否讓某些行業機構有自我監管權,他指,目前未有詳細說法,但操作上只需透過深圳立例便可做到。
科技體制及改革創新方面,《方案》表明需大力發展粵港澳合作的新型研發機構,洪為民解釋,新型研發機構早於「十四五」規劃有提及,以往研發機構通常單純由大學之間或大學與政府間的合作,新型研發機構則是以產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合作。當中,德國和日本已有應用此模式,例如由企業投資,請大學幫忙改良產品,包括令產品更輕及電力更持久。
他認為,一家新型研發機構不一定規定只有一家企業參與,可探討由聯合企業或整個行業參與,擁有權可由企業、大學及政府三方持有。至於知識產權則由企業佔較大比例較理想,「在知識產權上可以慷慨一點,因產業持有專利就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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