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導師抽脂亡 女西醫誤殺罪成
2021-08-24 00:00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在裁決後向傳媒發新聞稿,引述死者家屬指,歡迎法庭裁決,終可還死者公道,希望死者能安息,死者家屬亦透過此次審訊更了解事件。家屬在諮詢法律意見、詳細研究法庭證供、案情及判詞後,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麥美娟指,長達七年的調查及審訊過程令死者家人身心俱疲,而死者離世時女兒只得九個月大,案件令其家人痛失摰親,死者男友朱俊樺會繼續父兼母職好好照顧今年已七歲多的女兒。麥認為是次裁決彰顯公義,審訊過程揭示了被告在手術中沒有盡責保障死者生命安全、違反基本搶救原則,辜負了死者及死者家屬的信任。麥相信本案及DR毒血針事件的控罪可起阻嚇作用,促請政府加強規管及執法工作,杜絕同類悲劇發生。
控方在審訊期間傳召「重生植髮中心」女董事、四名手術室助手、整型外科醫生、及麻醉師等證人。被告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證供透露被告與死者為朋友,當日免費為死者進行抽脂手術。而四名手術室助手均未有接受正式訓練,並非註冊醫護人員,其中一人更只是在中心接待員。助手指手術過程中死者曾叫喊「痛痛痛痛」及「唔好壓住我隻手」,被告繼續施手術。而被告在完成手術後,死者尚未醒來時已離開手術室,向助手稱「我去同朋友食飯啦,byebye」。其中一名手術助理供稱中心顧問曾要求四名助手切勿向警方透露被告曾離開手術室,故在警方錄取口供時表示,「我無細心留意醫生有無離開手術室」。
麻醉師Mainland Phoebe-Anne批評被告並無跟從急救復甦指引,亦無為死者提供補充氧氣;當監察維生指數儀器的警號響起時,被告沒有進行觀察。而被告曾致電予另一名醫生求助,但沒有為死者進行基礎生命支援指引(BLS: Basic life support),而Mainland強調BLS屬基本急救。整形外科醫生陳汝威批評涉案手術並無相關治療紀錄,死者於手術前簽署的同意書缺乏重要資訊,被告沒有在同意書上簽署,未能證明被告曾向死者解釋手術過程、副作用、併發症等。
三十八歲被告關孝孜被控一項誤殺罪,控罪指被告於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在尖沙嘴加拿分道二號七樓重生植髮中心,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李嘉瑩。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〇〇——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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