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要挽回兩制下公信力
2021-08-23 00:00
因大律師公會二○一八年改選後,領導人物被視為持敵對的政治態度,中央與司法部所管轄的各律師會,與大律師公會停止交往。譚稱大律師公會的本質是要高舉法治,假如公會認為內地法治不及香港完善,公會更加需要利用其影響力,促進相互交流,以求有機會為內地的制度帶來新的想法。「如果要為內地的法治建設作貢獻,必須先得到尊重和信任。若以敵對性的態度,試問如何能取信?」 譚認為內地並非「做咩都唔啱,做咩都要畀你(公會)批評」,而且公會如果希望批評內地為達到正面改革的目的,批評的語氣態度「去到幾盡」,有沒有留有應有的餘地,均會改變其影響力。而大律師公會現時的責任,便是要挽回在一國兩制下的影響力及公信力,這需要從挽回尊重和信任開始。
「我不想與你做朋友,因為你經常敵視我們」,譚以「朋友絕交」來比喻內地與大律師公會的斷交,雖然公會一直以來均有批評政府政策,但譚認為「有一百種不同的方法去說同一件事情」,作出批評時如以仇視中國及敵對態度去對待內地,便需以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扭轉內地對大律師公會的看法。
譚指雖然內地單位現時不願意與大律師公會合作舉辦交流活動, 律政署卻一直沒有丟下公會不理;所有以律政署名義舉辦的內地活動,也就成了自二○一八年起大律師公會唯一與內地交流的機會。但於二○一九年在中國雲南省昆明市舉行亞太區律師會長會議,身為資深大律師的譚允芝獲邀以講者(而非主席)身分出席,以進行學術性交流。
譚認為此舉顯示出內地希望與香港大律師繼續進行交流,也不願意大律師失去代表性,但只是決定不與大律師公會建交。而她擔任公會主席當年,深圳市律師協會會長高樹亦曾一起出席英國法律年度開年典禮,在香港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主席的陪同下,進行國際性的專業交流以增廣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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