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公会要挽回两制下公信力

2021-08-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本世纪初中国内地的法律谘询及法律服务起步较香港慢,谭指二○一○年后内地曾经十分欢迎香港大律师公会向内地法律部门提供有关法治建设的意见,交流两地法制的差异,公会的意见旨在分享经验,解释不同的看法,坚持中立持平,不带批判性。内地律师所渴求知识交流,皆因在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政策鼓励下」,内地律师行都希望尽快提升到国际水平,「佢哋觉得香港专业有国际水平」,故希望与香港有专业上的合作交流。「十年前大家一定觉得内地及香港律师点合作,水平差咁远,但o依家唔同,内地发展飞快,内地律师所的质素已能与香港律师行的质素媲美,更有部分质素已超越香港律师行」,谭感叹指。

因大律师公会二○一八年改选后,领导人物被视为持敌对的政治态度,中央与司法部所管辖的各律师会,与大律师公会停止交往。谭称大律师公会的本质是要高举法治,假如公会认为内地法治不及香港完善,公会更加需要利用其影响力,促进相互交流,以求有机会为内地的制度带来新的想法。「如果要为内地的法治建设作贡献,必须先得到尊重和信任。若以敌对性的态度,试问如何能取信?」 谭认为内地并非「做咩都唔啱,做咩都要畀你(公会)批评」,而且公会如果希望批评内地为达到正面改革的目的,批评的语气态度「去到几尽」,有没有留有应有的馀地,均会改变其影响力。而大律师公会现时的责任,便是要挽回在一国两制下的影响力及公信力,这需要从挽回尊重和信任开始。

「我不想与你做朋友,因为你经常敌视我们」,谭以「朋友绝交」来比喻内地与大律师公会的断交,虽然公会一直以来均有批评政府政策,但谭认为「有一百种不同的方法去说同一件事情」,作出批评时如以仇视中国及敌对态度去对待内地,便需以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扭转内地对大律师公会的看法。

谭指虽然内地单位现时不愿意与大律师公会合作举办交流活动, 律政署却一直没有丢下公会不理;所有以律政署名义举办的内地活动,也就成了自二○一八年起大律师公会唯一与内地交流的机会。但于二○一九年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举行亚太区律师会长会议,身为资深大律师的谭允芝获邀以讲者(而非主席)身分出席,以进行学术性交流。

谭认为此举显示出内地希望与香港大律师继续进行交流,也不愿意大律师失去代表性,但只是决定不与大律师公会建交。而她担任公会主席当年,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高树亦曾一起出席英国法律年度开年典礼,在香港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主席的陪同下,进行国际性的专业交流以增广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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