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非法集結囚四月
2021-08-21 00:00(星島日報報道)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前年十月尾疑泄漏催淚氣體,大批市民聚集要求交代,其中四十九歲家庭主婦經審訊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兩罪俱成。裁判官水佳麗昨於屯門法院指,雖然被告稱因聽信謠言而犯案,惟她在現場高呼口號可令聚集人群情緒高漲,其行為同樣能夠影響他人,最終判囚四個月。
水官接納被告在集結中沒有做出任何暴力行為,但當日集結有多人聚集,亦曾發生暴力事件,被告聲稱雖受謠言影響,但其高呼口號的行為卻同樣能影響他人,加上當日警方八次警告,包括被告在內的人群都未有散去,故認為判刑須具阻嚇性。
辯方指現時社會漸趨穩定,法庭不應考慮判刑阻嚇性,水官則坦言局勢是否平靜並非由其決定,不過被告當日沒有身穿黑衣,從裝束來看並非有預謀或蓄意參與非法集結,考慮各項因素後,終判囚四個月。
被告梁舜君被控於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屯門良運街和良德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及於同日在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個口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四十歲家庭主婦朱音音、三十歲男文員張贊華和三十三歲男電腦技術員盧文杰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使用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罪脫。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一九五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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