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妇非法集结囚四月
2021-08-21 00:00(星岛日报报道)屯门大兴行动基地前年十月尾疑泄漏催泪气体,大批市民聚集要求交代,其中四十九岁家庭主妇经审讯后被裁定非法集结及使用蒙面物品两罪俱成。裁判官水佳丽昨于屯门法院指,虽然被告称因听信谣言而犯案,惟她在现场高呼口号可令聚集人群情绪高涨,其行为同样能够影响他人,最终判囚四个月。
水官接纳被告在集结中没有做出任何暴力行为,但当日集结有多人聚集,亦曾发生暴力事件,被告声称虽受谣言影响,但其高呼口号的行为却同样能影响他人,加上当日警方八次警告,包括被告在内的人群都未有散去,故认为判刑须具阻吓性。
辩方指现时社会渐趋稳定,法庭不应考虑判刑阻吓性,水官则坦言局势是否平静并非由其决定,不过被告当日没有身穿黑衣,从装束来看并非有预谋或蓄意参与非法集结,考虑各项因素后,终判囚四个月。
被告梁舜君被控于前年十月二十八日,在屯门良运街和良德街交界,与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结;及于同日在非法集结中使用蒙面物品,即一个口罩。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四十岁家庭主妇朱音音、三十岁男文员张赞华和三十三岁男电脑技术员卢文杰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使用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罪罪脱。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一九五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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