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登記消費券 8.31前須交書面表格

2021-08-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消費券計畫的登記期已於前日結束,電子登記平台已停止運作,各郵政局及銀行分行亦已停止收集書面表格。政府提醒已進行電子登記並選擇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的市民,須在今日或之前在消費券計畫網站上載身分證複本以完成登記。於七月十八日或之後完成電子登記及所有遞交書面表格的市民,經核實資格後會於九月一日獲發放第一期二千元消費券。

發言人表示,由於不同原因如提交的資料有誤,或沒有在書面登記表格釘附其身分證複本等,部分在登記期內遞交的登記未能獲進一步處理,有關登記人如欲重新登記,須先確定是次提交的資料準確及齊全。因應這些登記人或未能趕及在登記期結束前重新登記,政府就此作出特別安排,容許他們在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分證複本親身或委託其可信賴的人士於辦公時間交到九龍旺角彌敦道七百五十號始創中心十七樓消費券計畫秘書處。

發言人指,須上載身分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若未能按要求在今日或之前上載其身分證複本,亦可透過這個特別安排重新登記。惟上述安排對已確認為不符合計畫資格準則或從未遞交登記的市民並不適用。

每名合資格的登記人只可在八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期間透過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經核實資格後,他們會於十月一日獲發放第一期二千元消費券。這些市民一般會在九月中旬收到登記結果的短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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