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鹹田灣工程倘違例會執法
2021-08-14 00:00
規劃署回覆查詢時指,署方在過去三年未有收到在大浪灣分區計畫大綱核准圖內的發展申請,若有證據證明有人違反《城市規劃條例》,將會採取執法行動。
對於有人疑未經申請批准,疑在鹹田灣進行工程,本報早前向地政總署查詢多時,昨日始獲回覆,指西貢地政處已派員到鹹田灣視察,並未發現有政府土地被非法挖掘或違規工程,亦沒有接獲在鹹田灣進行工程的申請。就有工程車輛駛入郊野公園範圍,處方已轉介相關部門跟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二十八章),非法挖掘政府土地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漁護署前日已回覆,已向涉嫌違規將工程車帶進郊野公園的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規劃署昨亦回覆指,署方在過去三年未有收到在大浪灣分區計畫大綱核准圖內的發展申請。署方現正就相關地點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有《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時,署方會採取適合的規劃執行管制行動。
綠色力量總監鄭睦奇表示,儘管政府部門暫時未在鹹田灣發現有政府土地被非法挖掘或違規工程,但據相關圖片所見,有重型工程車如挖泥車輾過西貢東郊野公園範圍的鹹田灣泳灘上岸,「對於車輛有否輾過作為政府土地的沙灘都是一個疑問」,認為政府各部門需要加強監察情況,包括緊密地留意大浪灣大浪村和鹹田村的建築樓宇發展趨勢,了解是否有工程進行中,並指生態環境一經破壞很難完全地復原,認為應及時阻止破壞生態環境的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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