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退回將軍澳工業邨廠地
2021-08-10 00:00
壹傳媒(282)昨發出最新公告指,就公司位於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八號的前營業場所的租賃,董事會謹此宣布已向香港科技園公司發出退租通知以提出退回租賃,惟不承認任何涉嫌違反租賃條件的行為,根據租賃,科技園下月十七日或之前接納退租通知,倘獲接納,雙方可就租賃項下的應付代價進行磋商,下款是董事會主席、非執行董事葉一堅,其他獨立非執行董事分別是Louis Gordon Crovitz、Mark Lambert Clifford及林中仁。
香港科技園回應本報查詢時指,由於事件將會進入法律程序,不會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
資料顯示,壹傳媒黎智英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五點一六億港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二千萬港元。三人被控欺詐罪,該案暫定於明年三月十四日至四月二十日進行審訊。控方早前提出把該案交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審理,法庭把該案押後至十二月二十一日在區院再提訊。
至今年六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拘捕壹傳媒五名高層,時任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凍結其相關三家公司共約一千八百萬元資產,並要求七家銀行不可處理其銀行帳戶內財產,壹傳媒旗下刊物《蘋果日報》及網站隨後相繼宣布停刊及停運,股份亦停牌至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質疑壹傳媒損害股東及債權人利益,舉例指壹傳媒早前公布公司流動資金充裕,足夠十八個月運作,但被保安局凍結資產後,終止一家主要子公司的出版業務。
陳茂波早前根據《公司條例》委任資深會計師、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作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公司業務,包括壹傳媒涉嫌欺詐公司股東,令其蒙受損失等八項問題,要求審查員在六個月內提交報告。陳又表示檢視過相關事實及資料,認為壹傳媒事件已經符合條例訂明的情況,因其行為已損害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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