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學生 審前認兩拒捕罪

2021-08-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網民發起「和你shop」期間,十六歲學生涉嫌在上水廣場二樓大堂及廣場外天橋搶槍、襲警等,被控暴動及企圖無牌管有槍械等五罪。被告昨日於區域法院開審前承認兩項拒捕罪,否認其餘三項控罪。控方開案陳詞指約五十人案發時在天橋圍毆拍片男途人,警員追截被告期間,被告曾撞毀防暴頭盔和搶奪警棍,更曾伸手搶雷明登長槍,三次扣下扳機,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能成功發射。

控方開案陳詞指前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下午約五十人包括被告陳鎮顯在上水廣場外行人天橋聚集,男途人用電話拍攝現場片段時遭人群上前包圍男途人,並要求刪除片段,其後搶走其Iphone電話,三人上前拳打腳踢致男途人倒地,期間被告曾打開啡色雨傘遮掩,又曾用手向男途人「箍頸」。警員X及二零六一四上前追捕,被告逃跑期間在商場門外先後用手推開兩名警員再跑入商場。

控方指被告意圖在商店櫃位下躲藏不果,遭警員二零六一四截停。被告激烈掙扎反抗,用手撞毀了警員二零六一四的防暴頭盔。糾纏期間,被告曾伸手捉住X的防暴雷明登長槍槍柄,用力搶槍,左手曾扣下扳機三次,惟因未有拉下保險掣,未有成功發射內含的兩枚布袋彈。

X用警棍打向被告左手三次方鬆手,警員二四二零一上前協助,將被告按壓在地,被告用手捉住其警棍激烈掙扎十數秒,警員發射胡椒噴霧並制服被告。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六三五——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