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代美國隊長」否認違限聚令
2021-08-03 00:00
當時隸屬中區保安事務小組的督察朱福弘供稱,他當日下午四時四十六分見被告與「David哥」李國永一同身處太古廣場中庭,二人有交談及呼叫口號。之後他們離開太古廣場並步行至金鐘道南行線行人路作停留,手持白花閉眼默哀,「鄭婆婆」鄭潔嫦加入後,三人相隔不足一米並排站立。朱警遂將情況告知督察江如騰,三人被帶到一旁票控。朱警指,馬與李獲發告票後拒絕離開,更接受傳媒訪問及繼續呼叫口號,而鄭當時於二人身旁「行來行去」,警方遂再把三人帶入封鎖線進行票控。
被告親自盤問警方對聚集的定義,朱回應只要有多於一人懷有共同目的,包括呼叫口號,已可定義為聚集。馬追問呼叫口號的次數、長度及維持的時間有否規限,朱回應「無規定」,又稱不排除涉事人只於涉事地點流連亦可被視作參與聚集,但就要視乎實際情況。
裁判官王證瑜其後問被告是否同意朱警所說,在收到第一張告票後未有即時散去,而是與李國永相隔不足一米接受媒體訪問,馬回應「都同意嘅,但幾分鐘囉個時間只係。」並認同鄭於不遠處徘徊。
案件編號:東區傳票 八、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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