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樂士:大大改善原有機制

2021-08-03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資深大律師認為,新推出的兩層機制大大改善原有機制,而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成員均屬明智選擇,由來自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擔任委員會成員,亦大大提高了新投訴機制的透明度和可信性。但江樂士則認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身為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委員會就投訴個案進行審視和給予意見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再就每項投訴作最終決定,給人的感覺便是自己給意見自己作決定。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委員會成員的人選可以接受,而鄭維志、馮柏棟、劉燕卿,以及李焯芬四名社會人士,均對司法程序及香港法治情況有頗深認知,過往亦不屬令人感覺偏向單一陣營或政治思想的人,故相信四人會以專業和中肯角度考慮對法官行為的投訴。

湯亦指司法界引入沒有法律背景的人士處理投訴並非新鮮事,法例亦規定大律師公會的紀律處分委員會至少要有一位非業界人士,湯認為業外人士能夠為處理投訴引入社會普遍聲音,令委員會更「接地氣」。

大律師龔靜儀指四名社會人士均在所屬行業備受推崇,擁有很大的的專業性及代表性,但龔認為如委員會增加社會人士的數目,吸納更多其他界別的社會人士,定必可以大大提高委員會的效率。龔另認為如委員會加入退休裁判官,或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的退休法官,除了確保成員分別擁有各級法院的實際審案經驗,亦能讓委員會提出的意見更實質及「貼地」,以令投訴法官機制作出最完美的改善。

四名社會人士中只有資深大律師馮柏棟一人是法律界代表,龔認為是次沒有揀選大律師公會中備受外界質疑為政治掛帥的成員,可以防止新成立的委員會政治化,亦認為此決定誠屬明智。

香港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律表示尊重司法機構的決定,亦對委員會的成員名單沒有評論,同時歡迎任何增加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透明度的措施。

湯家驊則表示資深大律師馮柏棟比他資歷更深,對司法系統運作非常熟悉,相信沒有人反對馮的加入,而是次委員會是處理投訴法官的行為,律師沒有出庭發言權,故湯認為由大律師出任唯一法律界代表屬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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