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槍殺案被告嚴重抑鬱

2021-07-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〇一八年六月鰂魚涌公園槍殺案,詹心桀被控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名。辯方精神科醫生昨於高院作供指,雖然未有充足證據斷症,但推斷詹心桀犯案時或許患有嚴重抑鬱症,辯方引述報告指詹犯案前不時聽到一把聲音說道「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惟亦同意其報告內容與此前證供有矛盾。

精神科醫生黃以謙(見圖)引述報告指,被告在母親去世後,日夜傷心,無法釋懷,每日只能入睡兩至三小時,又自責無法避免母親離世,經常有自殺念頭,曾致電防止自殺熱線上百次,黃以謙推斷被告可能罹患嚴重抑鬱症。黃以謙續指直到案發前兩個月,被告時而感到高亢興奮,時而急躁抑鬱,期間長期焦慮,腦海內更不時聽到一把聲音說道「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

黃又指案發當日被告曾提到外婆遺產並不屬於自己,強調「應該喺媽媽喺度嘅時候畀佢」,聽到有人言「我點知你阿媽幾時死」和「你阿媽唔死都死咗,你阻住全世界都無用」時,感到對方非常涼薄,自己非常困擾,「矛盾去到極點」、「心口大石好大,要爆炸」,再次聽到「射,射,立刻同阿媽團聚」,然後被告失去了案發時記憶,沒有印象曾射殺姨舅。

控方盤問時指出,有關報告稱被告失去了案發時記憶,沒有印象曾射殺姨舅,然而被告案發一個月後曾寫信予三姨,提到憶起當時三姨撲向二舅父的畫面,又指出被告被制服後冷靜地叫人報警,又曾自我修正與姨舅間有爭執而非仇口,證明被告有案發時記憶,黃以謙同意。案件編號:高院刑事 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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