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銀包被質疑藏「光時」標語
2021-07-08 00:00
控辯雙方昨獲准到犯人欄前檢視被告已被密封的個人財物後,控方發現被告銀包內現時沒有任何關於「光時」標語的物品。負責為被告搜身的警員蘇兆榮指,當日他在被告身上搜出防毒面具、急救包、生理鹽水等物件,亦曾在被告銀包內拿出身分證,其他事情均已忘記。負責拍攝搜身過程的偵緝警員趙梓銘則指,蘇當日只檢取被告手機,沒有檢取被告銀包,而趙只負責拍攝,並沒有接觸過被告的銀包。
辯方指被告被捕後雙手一直被手銬反鎖在身後,留醫治療時被警方密切監視,只有一次警方在被告及其律師代表面前,在被告銀包中拿走被告的駕駛執照。法官問辯方被告在醫院與律師代表會面時,警方是在病房內或外監視情況,辯方遂質疑控方是否想指控辯方律師有任何行為不當,控方則指受爭議的「卡片」有助確認被告的精神狀態,法官把案件押後至今早再續,以待控辯雙方再作商議。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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