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案被告手機藏持槍片段
2021-07-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四十四歲女子詹心桀涉嫌於二〇一八年,在鰂魚涌公園槍殺姨舅,導致兩死兩傷,她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受審。當日途經現場的男途人昨出庭作供指,他當日在鰂魚涌公園聽到數下槍聲,隨後見到一男一女倒臥在地上,他緊接着上前追截被告。被告其後在太古城中心遭保安圍堵,但全程沒有反抗,情緒十分平靜。另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從被告手機發現的片段,顯示被告身穿紅色迷彩上衣及面巾,身處住宅大廈樓層中的升降機大堂,從膠袋中取出一支手槍,向鏡頭先後作單手及雙手持槍姿勢。
被告詹心桀,被控於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八十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六十二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七十五歲)及三姨詹小慧(六十三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兩人射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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