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案被告手機藏持槍片段

2021-07-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四十四歲女子詹心桀涉嫌於二〇一八年,在鰂魚涌公園槍殺姨舅,導致兩死兩傷,她否認兩項謀殺及兩項有意圖而射擊罪受審。當日途經現場的男途人昨出庭作供指,他當日在鰂魚涌公園聽到數下槍聲,隨後見到一男一女倒臥在地上,他緊接着上前追截被告。被告其後在太古城中心遭保安圍堵,但全程沒有反抗,情緒十分平靜。另控方在庭上播放一段從被告手機發現的片段,顯示被告身穿紅色迷彩上衣及面巾,身處住宅大廈樓層中的升降機大堂,從膠袋中取出一支手槍,向鏡頭先後作單手及雙手持槍姿勢。

退休新聞工作者李明昌供稱,他當日下午三時在鰂魚涌公園聽到三至四下「嘭嘭聲」,並看見前方約五十米位置有一對男女倒地,看似沒有知覺。李其後聽到有女聲大叫:「追佢」,他見狀立即從後追趕正在奔跑的被告。兩人跑至太古城中心二樓後,李向大堂保安稱:「佢打人」,要求他們截停被告。保安遂將被告包圍,詹隨後坐在近落地玻璃的石級上。李形容被告當時情緒平靜,稱感覺不到被告想離開,李最後在警員到場後便離開了太古城中心。

被告詹心桀,被控於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在鰂魚涌公園內謀殺其二姨詹少芬(八十歲)及其四舅父詹鎮基(六十二歲),及意圖使二舅父詹前駒(七十五歲)及三姨詹小慧(六十三歲)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兩人射擊。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七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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