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劏房業主擬首約定貴租 按年減「回贈」變相加價

2021-07-08 00:00

當局建議修例為劏房設立租務管制,避免劏房業主在續約時大幅加租,以保障基層人士生活。
當局建議修例為劏房設立租務管制,避免劏房業主在續約時大幅加租,以保障基層人士生活。

(星島日報報道)劏房租管草案出爐,規定租金加幅不可超過差估署租金指數,兩年後續租的加租上限百分之十五,但未有將首份租約的起始租金設限,成為規管漏洞。不少劏房業主已構思不同策略應對,減低措施「辣度」。有業主向本報透露,正研究在訂立首份租約時,預先將租金大幅提高於市價水平,再向租客提供「回贈」,並以按年遞減「回贈」優惠,變相加租,以此做法避過租管。有法律顧問指出,一般「回贈」不會寫入正式租約,因此沒有法律效力,若業主反口,對租客保障大減,認為法例存在灰色地帶,提醒租客謹慎考慮是否接受這種加租方式,而當局亦應研究相應對策。

為保障基層人士生活,避免「劏房」業主在單位續約時大幅加租,政府前日宣布,建議修例為劏房設立租務管制,規定業主必須為租客提供四年租住權,包括首兩年租金只可減不准加,而續租的租金加幅,不能高於差估署私人住宅租金指數的調整幅度,加幅上限為一成半,但不限起始租金,草案明天刊憲,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料最快今年底實施。

有劏房業主反映措施「太辣」,但亦有計策迴避加租規管。據了解,有業主因應政府不為首份租約的起始租金設限,部分業主正研究在訂立首份租約時,預先將租金大幅提高於市價,但提供租金「回贈」,以調整「回贈」來加價。

有劏房業主向本報舉例指,以一個市價六千元租金的劏房單位為例,合約「面價」會列明一萬元出租,因應首兩年租金「可減不可加」,因此業主實際向租客提供「回贈」減租,讓實際起始租金維持在原先市價水平,再透過每年減少「回贈」幅度,達致年年加租的效果,業主認為相關變相加幅,應不受租管所限。有業主坦言,即使不為「獅子開大口」,但近年差估署私樓租價下跌,不欲一來就減租,唯有出招應對。

資深物業投資者伍冠流稱,雖然他並沒有把旗下單位分間出租,惟亦了解行內情況,劏房業主若用以此手法加租,則通常採收現金方式收租,以免日後出現爭議。「從事這個行業,就會有應對措施。所謂一日度佢一寸,十日度到佢一尺。」

熟悉樓宇買賣法規的法務總監黃雍盛表示,由於業主及租客已簽訂正式租約,同時政府早前表明容許業主為租客減租,故可見出現灰色地帶。他指,這種「回贈」租金做法一般不會寫入租約,屬於「你情我願」,因應業主與租客身分不對等,故租客唯有被迫接受。他稱,即使雙方簽訂正式租約,並打上釐印,惟相關條款僅屬「面價」,因應租客議價能力較低,雙方並非對等關係,故可見往後租客僅能「啞子食黃蓮」。

有多個劏房物業收租的物業投資者吳龍飛稱,部分業主更會將劏房單位裝修成豪華套房,以收取更貴的租金。同時因應政府禁止業主在水電費上賺錢,他稱,現時業主一般會提供維修等服務,日後或由租客自行承擔相關費用,甚至提供更多收費服務,例如收費洗衣等,開拓更多租金以外的收入。

由於租戶在洽談租約時處於弱勢,有團體多年爭取要立法保護。
由於租戶在洽談租約時處於弱勢,有團體多年爭取要立法保護。
伍冠流表示,若有劏房業主用此手法加租,通常採收現金方式收租。
伍冠流表示,若有劏房業主用此手法加租,通常採收現金方式收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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