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導獨家「猛料」 渲染出位促銷

2021-06-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回首《蘋果日報》歷史,創刊當天便掀起報章減價戰,導致多份報刊停刊,又以全彩色印刷、多圖少文和新聞娛樂化,為報業帶來新面貌,近年更大力推動手機瀏覽即時新聞,帶動香港報業改革,但與此同時,該報誇張煽情、賣弄色情、渲染血腥、弄虛作假的報道不絕,當中該報記者付款予三母子倫常慘案死者遺屬陳健康嫖妓,自編自導獨家「猛料」,成為新聞界恥辱,亦有記者行賄警員換取罪案新聞,並且公然藐視法庭,派記者探監訪問涉嫌弒殺雙親碎屍、當時尚待出庭的被告周凱亮,報道提及犯案動機影響公平審訊。「每日一蘋果,無人呃到我」這句宣稱報道真相的承諾,二十六年來似未盡力兌現。本報突發組

《蘋果日報》於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日創刊,當年報紙零售價為五元,但該報卻「以本傷人」,只售兩元,在便利店購報更附送一個蘋果,成功以「蝕本價」搶佔市場份額,多份報章隨後被逼減價求存,引發報業「減價殺戮戰」,部分報紙更減價至一元,導致同年十二月一星期內有四報三刊結業,包括《快報》、《華僑日報》 、 《聯合報》和《清新週刊》等,其他長期虧蝕的《新晚報》等也於之後兩年相繼消失,及至九七年「淘汰賽」結束,各報逐步將價格調升回五元。

《蘋果日報》的面世,亦為本港報業帶來新面貌,例如所有版面全彩色印刷,並減少了文字,以精美排版、更多圖片及大標題吸引眼球,又打破過去報紙頭版通常刊登廣告的不成文規定,頭版刊登配有大圖片的報道,並將新聞娛樂化,吸引了大批讀者,部分報章為了挽留讀者,亦相繼「蘋果化」。

近年《蘋果》開始帶動網上新聞發展,以〇九年十一月推出的《蘋果動新聞》為例,新聞短片配有用詞露骨低俗的旁白,並且加插動畫,將新聞當作「笑料」報道,又發放大量即時新聞,讓讀者隨時隨地通過手機應用程式瀏覽,再次改變報業生態,其他媒體紛紛加強即時新聞應對,但《蘋果》近年因經營不善,加上免費提供網上新聞影響其報紙銷量和盈利能力,去年改弦易轍推出訂閱制度,讀者須付費才可瀏覽所有新聞。

雖然《蘋果》為本港報業帶來不少貢獻,但有不少備受爭議之處,例如娛樂版記者貫徹《壹週刊》風格,以「高抄」和「低抄」角度拍攝女明星的性感及走光相片刊登,「風月版」的「肥龍」和「骨精強」專欄則詳細介紹各間「馬檻」及「指壓」妓女的服務、收費和「賽後報告」,猶如「召妓指南」,遭不少團體怒斥傷風敗俗兼教壞青少年,《蘋果》及至一二年八月因網絡及動畫興起、「風月版」內容不受歡迎才取消版面。

假新聞亦似是《蘋果》一些記者看家本領,如九八年十月有記者送錢予被指「包二奶」引發妻子殺死兩名兒子後自殺的陳健康,藉此「獨家報道」對方召妓情況,各方指責事件是新聞界恥辱,及後老闆黎智英在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該醜聞至今仍是大學新聞系討論傳媒道德及有償新聞的熱門反面教材。

經歷「陳健康事件」後,《蘋果》記者似未吸取教訓,九九年十一月時任突發記者的劉江群,被揭發九七至九九年向警察高級通訊員楊啟興及通訊員曾炳霖行賄,以換取警方控制中心的每日罪案報告及有新聞價值案件的事主與疑犯資料,涉款三十萬八千元,當中劉被判罪成,入獄十個月。

突發新聞是早年《蘋果》的強項,但報道手法常遭抨擊,包括刊登意外死者特寫照片,當中一〇年一月,將軍澳寶順路與唐明街迴旋處有巴士翻側,釀成兩死三十四傷,該報刊登一名女死者滿嘴鮮血、慘不忍睹的照片,被指向死者遺體「灑鹽」,引來香港報業評議會公開譴責。

《蘋果》另一「傑作」是涉嫌煽動「中港矛盾」,除了將「中國」謔稱為「強國」、內地人稱為「強國人」,一二年一月初更大肆渲染「D&G事件」,透過報道該間尖沙嘴名店保安員准許內地遊客拍照,但不准港人拍攝,掀起首次涉及「中港矛盾」的較大規模示威,又不斷報道內地遊客不文明行為,例如隨地吐痰便溺,將鏡頭捕捉的個別事件誇大為普遍現象,該報及同集團《爽報》亦容許網民刊登譏諷內地人的「蝗蟲」廣告,一五年更引發以「踢篋」威脅內地遊客的「光復行動」。

到了一三年一月,《蘋果》再有轟動全港的假新聞,其頭版報道聲稱,時任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在一個閉門論壇上說「完全歧視新移民」,林翌日播出錄音澄清及譴責《蘋果》報道失實。

同年三月,《蘋果日報》及《爽報》在涉嫌弒殺雙親碎屍案進入司法程序後,派記者探監訪問尚待審訊的被告周凱亮,並且刊登涉及犯案動機的專訪,對公平審判構成影響,被控藐視法庭罪成。

涉嫌侵犯私隱亦是《蘋果》備受非議之處,其中前年四月,該報報道歌星許志安及女藝人黃心穎在的士內有親密舉動,並附有的士內閉路電視鏡頭拍攝的短片,遭外界指責嚴重侵犯當事人私隱,或觸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且報道不涉及公眾利益,質疑為求利己不惜損人。

前年爆發反修例暴力示威期間,網上一度謠言四起,包括「八三一打死人」及「新屋嶺強姦」等,《蘋果》卻似不求甚解大肆報道,及至停刊仍不認錯,被質疑「死不悔改」。

同集團其他刊物的報道亦惹來爭議,其中《壹週刊》首創「狗仔隊」跟蹤偷拍文化,令不少藝人聞風喪膽,二〇一〇年七月一篇「霸王致癌」的失實報道,令該公司股價大挫,數日損失逾二十億元,未幾遭入稟索賠逾六億元,最終被判向霸王賠付三百萬元及對方八成訟費;《忽然一周》於九六年六月二十九日則刊出「潘迪生患癌」封面故事,原來整個虛構的「故事」,只是來自初入行記者劉孝偉的道聽塗說,被追究後於下一期刊出「我們錯了」四個大字作封面交代事件。

《壹本便利》亦於〇六年六月刊登十四歲女童星李蘊的濕身性感照,事後女方表示遭記者哄騙而接受拍攝,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收到一百四十多宗投訴,警方亦接獲涉嫌干犯兒童色情條例的投訴而展開調查;同年,該雜誌將女子組合Twins成員「阿嬌」鍾欣桐在大馬演唱會遭偷拍的更衣照於封面刊登,受到官員、團體及公眾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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