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學生記者管有催淚彈殼罪成

2021-06-12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二十七歲患自閉及過度儲物囤積症,報稱為「香港學生媒體」記者的男子涉於前年十一月十八日在西灣河港鐵站外管有彈藥,包括三十八枚催淚煙彈殼及彈頭和瑞士萬用刀等。裁判官王證瑜昨裁定被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成,但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脫。王官接納被告因精神問題管有萬用刀及鎅刀等物品,亦未能肯定他有意圖摧毀財產,故裁定罪脫。

王官卻不接納被告解釋執拾彈頭及彈殼等作家中展示用途,認為被告必然是無牌管有彈藥,故裁定罪成。案件押至七月二十三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周敏早前解釋管有萬用刀及鎅刀等作燒烤、手工藝等用途,並於現場拾起索帶作紀錄。王官指一般情況下不會接受此解釋,但辯方證人精神醫生指,被告患自閉、專注力不足及囤積症等,同意被告因精神問題管有物品,故裁定罪脫。

而王官不接納被告解釋執拾彈頭及彈殼作家中展示用途,因為精神科報告沒有提及被告展示物品,過往囤積物亦非用作展示。被告案發時身為記者,其工作與展示無關;會面紀錄又沒有提及要展示涉案物品,認為被告必然無牌管有物品,故裁定罪成。

王官續指,被告一五年曾被判社會服務令,如判感化令則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但王官承認被告情況獨特,下令先為被告索取心理、精神科及背景報告再考慮判刑,但不代表不會判監。

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五七七——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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