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大麻草「禁藥」湧現 稱治濕疹亂服可猝死

2021-05-3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由大麻植物提取的成分、不屬危險藥物的大麻二酚(CBD)所製成的咖啡、朱古力等產品近期湧現市場,但本報發現,部分店鋪及網店涉嫌違法販賣未向衞生署註冊、聲稱可治瘉皮膚頑疾的CBD藥物,有受濕疹困擾多年的患者服用後,不久心跳加速十五分鐘,以為需時適應,沒料往後服用經常有此「劇烈」反應,半年後更發現所服食的藥品過期,遂向網店投訴,但反被質疑企圖敲詐及誤將性病當作濕疹。有醫生提醒,暫無足夠醫學證明CBD可治療濕疹,從大麻草提取CBD亦可能殘存屬於毒品的四氫大麻酚(THC),服用有害兼違法,服後心跳加速更可能猝死,呼籲患者切勿藥石亂投。

二十六歲的陳小姐(化名)向本報透露,自幼受濕疹困擾,屢醫無果,及至去年初發現有網店出售聲稱可治瘉濕疹的CBD產品,賣家表示其家族成員普遍是濕疹患者,部分人使用該產品,亦有人服用中藥或類固醇藥物,相比下發現前者療效較佳及便宜,陳女聞言躍躍欲試,同年四月開始購買其CBD外敷藥油及藥膏,稍微紓緩病情。

使用半年後,賣家去年十月推銷德國進口的CBD口服滴劑, 並提供「買三送一」優惠,陳女於是花費一千二百九十元購入四樽,不料首次服用後心跳加速,於是翻查藥品說明,發現全是德文,沒法看懂,加上十五分鐘後心跳回復正常,以為需時適應藥物,故此繼續服用,「十次有八次心跳加速!」

至今年四月初,陳女服用最後一樽口服滴劑時發現,包裝顯示最佳食用日期是去年七月二十六日,她隨後找出之前一樽已服用完畢的口服滴劑,顯示最佳食用日期是去年十一月十九日,驚悉購買時至少一樽已過期,另一樽即將過期,隨即向網店投訴,翌日賣家辯稱最後一樽口服滴劑是其他牌子贈品,只可退回另外三樽款項,但為防陳小姐騙財,要求她到公立醫院接受身體檢查,證明對身體有影響才可退款,又誣衊其皮膚問題源自性病,並非濕疹患者。

陳女說賣家拖延退款多天後,終接獲對方轉發的德國藥廠回覆,內容稱涉事批次產品沒有過期,只是標示出錯,沒有接獲其他客人服食後不適、無效或出配副作用的反饋。不久,賣家在社交媒體「封鎖」了陳女的帳戶,令她無法聯絡對方索償。

翻查網店資料,發現有售不同CBD產品,又自誇口服滴劑成效卓著,揚言要「成為最多濕疹痊瘉個案的店」,並附上不同患者服食前後的相片,可見濕疹有明顯好轉,當中不乏初生嬰兒,但記者察看陳女購買的口服滴劑,發現沒有法例要求標示的香港註冊編號等資料,懷疑是未經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轄下註冊委員會註冊的違法藥物,於是發訊息查問網店,負責人稱其售賣的CBD產品並非藥物,又指知道投訴其產品的買家身分,或會透過社交媒體公開其個人資料,甚至在網上張貼其不雅照片,本報亦發送電郵查問德國藥廠,對方強調藥品無過期,只是涉事批次產品貼紙出錯。

精神科醫生曾繁光表示,從大麻草提取CBD,可能含有少量四氫大麻酚(THC),對服食者有害,而且該成分在香港被視為違法的危險藥物;皮膚科醫生陳厚毅指出,目前沒有充足醫學實證證明CBD可醫治濕疹,提醒患者如想使用新藥,需留意副作用,一旦過期未必有療效。

對於服用後心跳加速,心臟科醫生陳麒尹表示,一般而言,如有人服食任何產品後心跳異常,例如心率加速,一旦涉及心室部分便有生命危險,若有此情況須停止服用,並向專科醫生求診,了解身體是否出現問題。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 任何人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作售賣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而現時本港並無含大麻二酚的註冊藥劑製品,署方收到涉嫌違例的情報會即時調查,需要時會與其他執法部門展開聯合行動,如發現任何違規行為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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