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推住宅物業增值稅拓闊香港稅基

2021-05-31 00:00

根據最新一份《財政預算案》,財政司司長公布二〇二〇至二〇二一財政年度財政赤字為二千五百七十六億元,而二〇二一至二〇二二年度赤字仍會高於一千億元。財政司司長亦預計至二〇二六年三月底,政府的財政儲備只相當於十二個月的政府開支,較兩年前相當於二十三個月開支的儲備大幅減少。可幸的是,政府之所以錄得大規模虧損,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為應對疫情和紓困,屬於周期性財赤。不過,香港在未來需要加緊應付人口高齡化所帶來的醫療和社會福利相關的挑戰,亦要加強投入以提升人才引進效率和支援產業經濟轉型。因此政府仍有必要以更大力度「開源」,才能夠確保擁有充裕的資源來處理民生議題並維持香港長遠競爭力。

開徵資產增值稅是其中一個最廣泛討論的開源方式,並得到跨黨派的政團支持,財政司司長亦認同開徵資產增值稅來增加收入來源有潛在的可能性,可見這項倡議甚有機會形成跨越政治光譜的共識。值得留意的是,資產增值稅應用甚廣,涵蓋股票和地產物業等不同形式的交易。然而,隨着政府在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已落實提高股票印花稅,為免對股票和工商廈市場造成更大衝擊,未來有關資產增值稅的討論,宜針對住宅樓宇的部分,即「住宅物業增值稅」。其實早在二〇〇七年的文件中,政府已將開徵資產增值稅視為其他擴闊稅基方案的潛在方案,並考慮到此稅項只針對「已賺取的收益徵稅」的特性,認為其合乎公平原則。根據文件內容,對於資產增值稅其中一項最關鍵的批評是缺乏穩定性,由於資產價值很容易受到經濟周期影響,在環球經濟潛藏風險的情況下,資產價值及有關交易亦會減少。

明光社二〇一五年《香港人的置業行為與態度》的研究總結指出,置業好比一件日常用品,作為現代人生活的實際需要,部分港人更視為滿足自我內在渴望的手段之一。此外,當經濟環境有利的時候,市民有更充裕的資源置業,就算經濟不景,市民也只會視為「入市」的時機,可見置業的需求理應有相當穩固的基礎。根據政府土地註冊處提供的資料,香港住宅樓宇單位買賣合約的數字在過去四年,分別是六萬一千五百九十一宗、五萬七千二百四十七宗、五萬九千七百九十七宗宗和五萬九千八百八十宗,個案的上下波動最多只有百分之七。除此以外,在新冠疫情開始前,參考二〇一九年首三個月的數據,交易個案為一萬三千八百六十三宗 ,而在本年的首三個月,交易個案則為一萬八千一百三十一宗。再者,根據利嘉閣的研究指出,去年雖然疫情嚴峻,但全港三萬三千零五宗已知上手購入價的二手私宅買賣登記中,共有百分之九十七點七、即三萬二千二百六十宗個案能夠帳面獲利,經歷疫情前和疫情期間都交投穩定,可見住宅物業增值稅可望成為政府穩定的財政收入,甚至交投暢旺時造就「意外之財」。

政府近年放寬一千萬或以下售價住宅之按揭成數,以支援年輕人上車。有關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筆者建議,住宅物業增值稅同樣可用一千萬作為分水嶺,針對向出售價格超過一千萬的住宅徵稅,而徵稅的額度亦與利得稅持平,即同樣為百分之十六點五,以免業主以公司形式轉移資產避稅。二〇二一年首四個月共錄得二萬二千四百五十六宗的住宅買賣個案,當中一萬九千七百三十宗,即超過百分之八十七點九是屬於一千萬或以下,只有百分之十二點一屬一千萬以上。 因此,住宅物業增值稅只針對售價一千萬以上住宅,將不會影響絕大部分的交易,確保相關政策不會造成令業主卻步而減少了單位放售的負面效果。以僅持有物業足三年計算,由二〇一七至二〇二〇年私人住宅各類單位售價指數由三百三十三點九上升至三百八十一點二,平均價值升值接近五成。因此,假設保守地估計每個單位購入價為現售價之七成,就本年首四個月的交易中,政府亦能透過住宅物業增值稅獲得超過三十九億元的收入,全年可望徵收超過一百億元的稅款,較一九至二〇年度之物業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稅收更多。

當經濟好景,市民指庫房水浸毋須加稅;當經濟不景,政府又要顧忌民情,以至於多次稅改徒勞無功。其實,社會各界都明白拓闊稅基對未來發展的重要性,土地房屋、青年上流、社會福利、產業轉型,這些深層次問題全都需要依靠公共財政的投入,才有望得到改善。為此,財政司司長甚至不惜重提銷售稅,可見稅基議題有多逼切。在疫情下談加稅,首要原則就是避免加重小市民的負擔,而住宅物業增值稅不會觸及小市民的利益,絕對值得政府認真審視。這亦可令有能力高價購置房產的階層為社會付出更多,有助優化香港公共財政的二次分配,理應相對受社會歡迎。筆者希望政府能更認真探討住宅物業增值稅的倡議,以更精確的數據估算向社會呈現此倡議的價值,畢竟,我們始終需要踏出「開源」的第一步。

何子煜

政賢力量青年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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