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會規管操縱破壞選舉行為

2021-04-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立法會答問會時公布,完善選舉制度的草案名為《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涵蓋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的附屬法例,將於下周三在立法會特別加開的會議進行首讀。她透露,特區亦會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重申,有關規管操縱、破壞選舉行為並非針對個人投票行為,而是針對組織、嘗試操縱或破壞選舉的人。他又透露,現時區議會出現泛政治化和失效的情況,當局正積極研究檢討區議會安排,包括其工作和權力;亦會考慮日後是否將資格審查委員會制度延伸至區議會。

林鄭月娥表示,今次《條例草案》涵蓋修訂《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立法會條例》、《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區議會條例》、《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五條主體法例和相關附屬法例,並修訂去年通過的《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更改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日期。有關法例將涉及界定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團體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相關團體和合資格團體選民、分區直接選舉選區的劃分、候選人提名辦法、投票辦法、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組成等。特區亦會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

會上,民建聯梁志祥問到立法會地區直選降至二十席,政府如何透過議員反映民意。林鄭回應指,選舉委員會的界別分組新增板塊,納入地區組織、基層組織、同鄉社團或全國性組織裏的香港成員,當局會用好這些組織去聽取市民的意見。市民可向當區的分區委員會、防火會、滅罪會或同鄉會反映問題。

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早前指,民主派參選人需要在選舉中向五個選委會爭取提名票是「屈辱」。林鄭不點名反駁劉的說法「完全不正確」。她表示,自己四年前參選特首時,明知道三百多位選委一定不會給她票,仍然很謙卑地向他們解釋理念和治港經驗,從來沒有屈辱的感覺,「雖然事實上是很難堪的,坐下會面時先被罵一個小時。」她表示,任何投身政治工作,願意投身參選的人士不應該認為爭取提名票是任何的屈辱;斥說這句話的人不理解選舉和民主的精神。

另外,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上周表示,相信中央或特區政府會研究在區議會加入委任議員,引起政界關注。新民黨葉劉淑儀昨日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上求證政府取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現時區議會出現泛政治化和失效的情況,當局正積極研究檢討區議會安排,包括其工作和權力。稍後有任何具體安排,會到立法會諮詢議員。

目前資格審查委員會只負責為特首、選委會及立法會候選人把關,曾國衞指政府會考慮將來是否有需要將有關制度延伸至區議會。九龍西議員梁美芬在小組委員會上反對政府規管投白票,認為會剝削市民權利。曾國衞指政府尊重市民投票權利,強調修例只針對一些嘗試操縱或破壞選舉公信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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