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楊森李卓人認非法集結罪
2021-04-0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壹傳媒黎智英與十四名民主派人士被控於前年八至十月多次參與、組織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首案「八一八」九人上周四被定罪候判。次案黎智英、前民主黨主席楊森及李卓人三人前年八月三十一日於港島參與集結,昨於區院同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情指三人參與未有通知警方的遊行,由修頓球場行至中環花園道,沿途帶領群眾高叫口號,嚴重阻塞交通。黎智英求情指事件屬和平典範,更發生於非比尋常的二〇一九年,希望能獲判緩刑。在控方反對三名被告保釋下,法官胡雅文最終押後案件至下周五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與「八一八」案同日判刑,並批准楊森及李卓人繼續保釋,為劃一保釋條件,故另要求楊森不得離港及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八月三十一日案發當日三名被告連同逾百群眾身處修頓球場內,李卓人手持標語「煞停警黑亂港 落實五大訴求」,受訪時表示「我們(香港人)有權遊行」,楊森則帶領群眾高呼「香港人加油」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等口號。警方多次舉黃旗揚聲警告違法不果下,三名被告連同群眾沿軒尼詩道行車路西行,沿途指揮車輛又高唱宗教歌曲,李卓人又帶領群眾高叫口號,黎智英則向記者表示「上街繼續抗爭,爭取五大訴求」。行至金鐘道楊李二人封阻行車線,僅餘下一條行車線通車,黎智英再公開表示到場「為表示囉……香港市民唔會受(警方)拉咁多人恐嚇」,李卓人則高呼「今日主題係八三一」,隨後繼續高叫口號。遊行最終因路面被群眾佔用而嚴重阻塞交通,致大量車輛受阻停滯,花園道交通至晚上八時才回復正常。
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求情指,黎智英於廣東讀畢小學,上世紀六十年代到港,現育有六名子女,八名孫兒介乎十一個月到十七歲。黎智英少時孤身到港,缺乏家庭財政支持,年輕時到工廠工作,約十年後創業,建立製衣廠及蜚聲國際的品牌Giordano,九十年代轉向傳媒業。蔡維邦指,遊行期間黎智英時而領頭,時而跟隨別人,完全沒有暴力,參與時間只有兩,三小時,其動機是表達對政府和警方的不滿,不是出於貪婪憤怒等原因,不應被判監禁刑罰。
蔡維邦再引二〇一四年佔中案例的李永達及朱耀明,指同類罪行一般罰款了事,希望法庭考慮判以緩刑,如判囚則希望因認罪扣減刑期兩成至兩成半,並以事件屬和平典範,發生於非比尋常的二〇一九年,希望與「八一八」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另外李卓人庭外向傳媒透露將會就「八一八」案裁決上訴,昨日認罪只為了節省各方資源,但現階段未決定涉前年「十一遊行」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下月十七日開審前會否認罪,尚待與眾人商討,整體抗辯方向仍圍繞公民抗命要旨。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 五三七——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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